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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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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 |
自始至终,耶和华都帮助我
——广州市大马站家庭教会林献羔弟兄的见证林献羔原著 陈振衣改写
第一章 从小到大
在我的一生中,无时不印证着下列两节经文:
“
众海岛啊,当听我言!远方的众民哪,留心而听!自我出胎,耶和华就选召我;自出母腹,祂就提我的名。”(赛49:1)“
神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46:1)一、自出母腹,祂就提名召我
当我还在母腹时,父亲就把我献给了神,并替我起名献羔
——献给羔羊基督之意。后来,他又为我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塞缪尔,而广东话的“林”字,英文的拼音是Lum,我把它稍为一改,变成了Lamb(羔羊之意),合起来便成了我的英文全名——Samuel Lamb.我祖籍广东省台山县大岭东升里。1924年10月4日,我在澳门白马巷出生。1923
—1928年,我父亲林保罗(原名林权章)是澳门白马巷浸信会的牧师,外祖父张允文亦是浸信会牧师,加上祖父母、母亲(张眷西)、叔父及三个妹妹爱灵、爱恩、爱真,堂妹爱洁,堂弟耀基等,整个大家庭的成员都是基督徒。为了方便每晚参加聚会,我们的家甚至曾随着家庭聚会点的迁移而搬迁;这样的环境,使我从小就爱上了聚会,而这样的家庭背景,更成为我日后事奉神的根基。二、撒但寻索我的命,我的神却保守我
童年往事大都已经遗忘,但有两件事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第一件发生在澳门:一位热心爱主的陆镜辉医生找房子时,寻得一栋三层大楼,月租只需50元,但有人告诉他那是鬼屋,人在三楼睡觉,晚上会被搬到楼下去。陆医生认为他是基督徒,不用怕,所以当晚他就在三楼睡觉,结果却没有鬼来搅扰他,于是他全家就搬进去住了。别人知道后都说:
“耶稣真奇妙!”第二件是:我五岁(1929年)在广州时,患了严重的白喉症,父亲把我送到东山两广浸信会医院(现在的
“广州市赤岗海军医院”),经美国眼耳喉鼻专科医生夏查理诊断后,把我安置在殓房隔壁。在最危急时,夏医生建议到柔济医院(市二)借部割喉机,把我的喉咙割开,再插入一根管子藉以呼吸,但即使这样做,也没有把握能好转。我父亲眼看我不能活了,便立刻抱我回家,请了许多信徒来整夜祈祷,想不到,天亮我便痊愈了。夏医生替我检查后,也直说:“神迹!神迹!”还有更奇妙的,是陆镜辉医生在我出院时,及时赶来,交给父亲白银60元,说是给他结账用的。而当时父亲正为着出院费用仰望神,所缺的款项亦刚好是白银60元,但事前他并没有透露过任何消息;我们知道,这全是出于神!在患白喉症这事上,神给了我两个宝贵的看见 :第一,撒但在我年少时就要夺我的命,让我即使不死也坏了咽喉,将来不能讲道;第二,我本来死了,但神把我救活,我的余生就该为主而活,为主受苦,为主而死。
不久,我们搬进惠爱中路(现在的中山五路)大马站35号。这幢楼房有两层,分前、后座,是祖父从美国回来后买的,前座分给父亲,后座分给叔父。它座落在广州中心,旺中带静,实在是神在几十年前便为我们预备的聚会地点。
三、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我虽然在基督教家庭长大,一直都爱主,但也爱世界。
1936年夏,父亲、叔父和我到香港长洲避暑,在浸信会张云如老牧师的主礼下,我在海边受浸归主。
1937年夏,我小学毕业。当我在长洲避暑时,爆发了
“七七卢沟桥”事变,父亲连忙带着全家到长洲避难,他自己则转往广西梧州工作,以后再转到南洋巡回布道。我则进入皇家书院读书,后转到香港皇仁书院。这时,父亲从新加坡来信叫我读神学,我推托说:等读完书再说吧!不久,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亦不断遭到炮轰,我躲在石塘咀亲戚家中,祷告、读经,爱世界的心才开始转变。
一天,石塘咀被炮击中,发生大火,我只好到坚道浸信会去避难。平时,我都是抄着山路的快捷方式走,但那天却改走皇后大道;当我抱着头横过马路时,看到一响炮刚好击中我平常走的山路。若我当天仍走山路的话,恐怕便遭活埋了。感谢神,是祂引导我走皇后大道的。
香港、新加坡相继沦陷,我们与父亲断了联系,生活日渐困苦,最后决定往肇庆外婆家避难。乘船时,海面波涛汹涌,海盗洗劫了前面三艘船,我们的船走在最后,竟逃过劫难,我又再次经历神的保守。
四、
“众人中祂拣选了我,将我分别出来”由于外祖父有很多属灵书籍,在肇庆时我闲着无事,便拿着看,想不到越看心里越火热,我于是不能再爱世界了。
不久,梧州林达荣牧师来信,叫我去晒父亲所留下的衣物,我便到了建道圣经学院,见到刘福群院长和赵柳塘副院长。赵牧师劝我读神学,我经过祷告,得着圣灵的感动,于是便回肇庆,将我的决定告诉母亲。1942年9月我正式入学,先读预科,一年后才升读本科。后来,母亲和妹妹也同到梧州生活。母亲以典卖旧衣服为生,生活十分艰苦,但神却供给我们一切所需,我的学费和以后几次逃难的费用,都是神感动别人供给我们的。
可惜,一年本科的暑假还没有完,梧州便宣告大疏散,1944年秋天,我们辗转到了鹏化。原来鹏化是个贼窝。逃到这里的广东人多半是基督徒,其中有几位建道的同学。我们晚上常聚在一起唱诗、祷告、交通,白天则到墟市布道。有一次,我们到一条村庄布道,被误为是汉奸,拉到乡公所,囚在房内,后来所长见我们穿长衣,着草鞋,便说:
“拉他们作什么呢?他们是‘讲耶稣’的,快放他们回去吧!”当下我们满心欢喜,算是配为主名受苦。当年年底,为怕土匪抢劫,我们便又挑起行李回梧州,途中差点又被洗劫;抵梧州后才知道我们起航的第二天,梧州船都被炸得厉害,感谢神!不迟不早,我们的脚步,神早已定了!
回到建道,闻说李启荣牧师在广州办孤儿院和学校,又主领万善礼拜堂,我便请刘院长写信介绍我去作助理传道。当时广州十分危险,常被美机轰炸,但我去是为了传福音,并非玩乐,所以不怕。1945年2、3月间,我便回到大马站,与祖父、二婶、堂弟妹相聚。
当年8月14日,日本宣布投降。9月,我成为光复北第六甫水脚万善堂支堂的助理传道。1946年初,转到丰宁路(人民路)锡安堂传道,开设青年聚会,组织诗班。1949年再转到兴华浸信会做传道。
1947年,我父亲从新加坡回到广州,见我读神学又做传道,心里欢喜到不得了。不久,刘福群院长来广州,表示愿送我去纽约宣道会神学院读书,毕业后回建道授课。但我不想去,因为我感到时候已经无多,主快再来,应争取机会多作主工。后来,叔父替我订了
“慕迪函授”课程,让我进修。我的学业可说一波数折,生平只得过一张小学文凭,而香港皇仁书院、广西梧州建道圣经学院的修读,都因沦陷而没有毕业,最后的美国慕迪函授课程,也因1949年解放广州,而无法完成。
五、回大马站,与神的百姓同受苦害
1950年4月23日,我在广州家里开始聚会,后搬到解放北。10月间,由于解放北的聚会地点受到一些因素影响,而大马站楼下的住户刚好要搬迁,我们便决定搬回大马站聚会。我们不主张用公会名称,我们也不是
“基督徒聚会处(所)”,于是便采用“大马站福音会堂”为名,直到现在。楼下住户搬走原来是因为闹鬼,不过,我们一到那里聚会,鬼便不敢来了。但地方仍不够用,叔父对我说:
“你祷告吧,求神叫后座(祖父分给叔父的地方)住客搬走,我便把地方奉献出来。”结果,后座住户也全部搬走,我们便把楼下和二楼前、后座打通,除二楼后座作住房外,其余都作聚会用(有时住房也需用上)。1950年底,我最后一次到香港讲道。回广州不久就收到长洲神召会神学院请我作教员的信件,但我已经清楚神呼召我是要在广州传福音,于是便用神给我的一节经文回复他们:
“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来11:25)以后他们又一次来信邀我。我明知留在广州,早晚是要坐牢的,但我还是留在广州传道,因为这是神对我的呼召!1951年7月4日,在我经过慎重的祷告,并得到十个证据的印证后,我与李穗玲姊妹(原名李圣贤)在广大堂举行婚礼。次年生了一个男孩,只活了33个小时。1953年3月6日大女儿哈拿出生,1954年12月26日小儿出生,取名以诺。
六、为守真道,成为广州危险人物
1953年初,因送堂弟林耀基回校,顺道往访王明道先生。我很喜欢读他的著作,更佩服他抗战时期持守真道,宁死不屈的精神,所以早就写信自我介绍,并透过书信不断与他交通。
我们见面后,他对我说:
“我是北京的危险人物,你是广州的危险人物。你来这里,真是危上加危!”我们经过两个星期的欢聚并拍了合照(这合照后来成为我是王明道爪牙的证据),他买月台票送我进火车站,并对我说:“近年来,我很少送人到车站,因为很多人都变节了!”火车走远了,我还看见他的白色手帕在挥个不停……。七、肃反运动时,第一次被捕入狱
局势瞬息万变,1955年上半年展开的
“反胡风运动”演变成“肃反运动”。8月8日,传来王明道被捕的消息,大家都各自心里有数,早已把一些衣服、毛巾、牙刷等日用品包成小包,随时准备就义。9月14日晚,聚会完毕,约10时左右,突然来了10多人,喝令我们坐下,不许说话,又把我和王国显、张耀生带到不同的房间问话。最后,除了傅荣光和黄焕珏外,同工都把预备好的衣物取出,被扣上手镣逮捕了。
我被带往黄华路第一看守所,以反革命分子罪名通宵审讯。广州《南方日报》更以醒目标题刊登
“广州的基督教内破获了一个以林献羔、王国显、张耀生为首的反革命集团”。三自会亦于9月27日开了一个控诉“大马站反革命集团”大会,上台控诉的都不是我们福音会堂的肢体。当我们的老姊妹李师太被叫上台控诉我时,她很镇定地说:“以前我不认识真理,也不知得救的事,他教导我认识这些,他很好……。”当然她是被撵下来了。那些人找不出我反革命的证据,便放录音带来诬告我。那录音带是预审员修改我的材料后,叫我读给上级听的。当时我已提出这些不是事实,但他们说那不是审讯,读过就算的。想不到竟被录下作“证据”。12月18日,我被调到仓边路第二看守所,肢体们在院子里再次相见,但因为不许交谈,我便对着王国显和张耀生指指天,他们都会意地点点头。
5月22日,我们又被解回黄华路第一看守所。10月间,预审员把一期《天风》给我看,内有王明道的检讨书,我看后很难过。不过,我把握机会将《天风》里引用的经文抄录,让同囚的梁树栋有机会读些圣经,他后来在大马站受浸。
1957年1月28日,我们获得释放。询问之下,却没有被定罪,于是我们再回大马站作工,过着自由的传道生活。
八、三自革新运动中,第二次入狱
1957年底,形势又再次急转直下,我被通知参加58年2月底的
“基督教大会”,大会为期9天,出席会议的有24个教派的教牧人员和信徒共100人。参加之后,才知道是基督教主办的,会中以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来说服我们参加三自。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也被蒙蔽了,以为参加三自便可以自由去传讲纯正真理,于是我就答应回去说服同工。感谢神,借着3月12日《南方日报》登载我是广东省基督教9个右派分子之一,排名第三。5月30日晚10时多,我第二次被捕(右派分子原不会被捕,除非犯了该逮捕的罪),我终于清醒过来。
我又一次被解到黄华路第一看守所,经简单审讯后,于9月转解仓边路第二看守所。我已经作了可能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心理准备,所以心情并无异样,还拿出带进去的希腊文字典来看。
九、二十年刑期,神存留我的性命
1958年11月20日,接到了判决书:刑期20年,另5年剥夺政治权利,罪名是
“反革命、亲帝、反苏、王明道的爪牙。”3天后我上诉,但没有结果。1959年1月25日,我被送到韶关犁市第二监狱,再转茶山农场,在重劳动农业组里做挑土工作。我的体力不足,常不能完成任务。我想,我活不过20年了;但为主受苦,死在监里应是神所喜悦的。两个月后,我被调到老弱残组,劳动量减轻了许多。后来又因表现良好,被调作记录员,更做过小组长。9月,竟被分派作一自由工作
——替老弱残组成员理发;以前为建道全校师生理发的训练,此时派上用场了。1963年1月,我为兴华浸会传道王永昊理发时,知道他有一本小新约圣经,便借来抄,结果被人举报,因而转调到集训队去。集训队是一支各队违法乱纪坏分子集中训练的队伍。我在那里不用劳动,便背圣经。以前我在建道时背了全部保罗书信、许多篇诗篇等,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至今才明白是为了坐牢时候用的。
之后,我被调去山西省太原市西峪煤矿采煤,由于体力较弱,调组几次后,便担任较轻松但十分危险的工作
——挂小钩,即是把一辆辆的运煤卡车挂连,这是需要十分灵活的双手,否则随时会被碰掉指头。我这工作一干便15年,共挂了200多万车次,感谢神,我的十个指头还在!1969年底,我站在柱旁数点进车车皮。突然电车头顶翻车皮,其中一个车皮一边压在柱子上,另一面挨贴我颈项上,这时车头停住。若车头再顶半寸,我就完了,因我背后就是煤墙,根本无法逃避。感谢神,我没有损伤流血、没有痛苦、呼吸也自如。我不明白,为什么神不把我收回天家,因我不敢梦想能有机会出监再为神作工。
1970年的一天,我站在煤车前,待电车头开到跟前,我把车挂上,让电车头拉走电车,谁知司机冲车,立刻急?,把我夹在中间:右边是一列煤车,左边是电车头。感谢神,我又一次没有损伤流血、没有痛苦、呼吸也自如。目击者说我
“行运”,我说:“不!乃是我有神!”一次我站在空车与重车道中间,与一位同犯谈话。电车头把重车顶进来,我突然往前走几步,回头一看,后面顶翻了车。如果我迟一秒钟离开,我就丧命了。但事前,没有一点迹象,否则谁也会离去。感谢神,祂又一次把我救活了!
还有一次,我站在空车重车道之间,和一位同犯谈话。电车头在后面顶空车皮进来。我突然掉在两卡车之间,我若不死,也会被压断脚。感谢神!我打个筋斗,翻过那边。那同犯以为我没有了。我说,
“不是没有了,而是没有事!”我本不会打筋斗的。如果叫我再试一次,我不敢试探神。这完全是神差遣天使把我送过那边!神一直保守,虽经多次丧命之危,居然奇迹般地安然无恙。他再三存留我的性命,叫我知道今后活着是要更好地事奉祂,甚至为祂舍命。
十、批判运动,神保守我不失脚
1974年,
“批林批孔”进行得如火如荼,指导员叫我写稿批判基督教。我回到房里祷告,求神给我要说的话,不过心里已准备接受无期徒刑了。神果然垂听我的祷告,我写下了一篇这样的批判稿:“那怕是英、美等地,都有这样的人——他们利用基督教来达到政治目的,这样的基督教不只世人不欢迎,连我们真信的人也反对。”我没有批判基督教和基督,只批判假基督徒、假先知、社会福音等。结果,领导说我批判得不错,刑期没有加,但也没有减。神再一次保守我的信心,保守我不失脚。之后,接连有几次死里逃生的经历,更印证了神大能的护庇。祂叫我为主多受苦难,并在苦难中学习赞美,以便我能更好地事奉祂。
十一、刑期届满,获准返回广州
1978年5月29日,20年刑期满了,我被调到
“待迁队”等候分配工作。有一天,我看见4个人抬着一具尸体出来,正是那个接替我“挂小钩”的年轻人,他只挂了两三个月,身手又比我灵活,而他死了,我还活着。除了赞美,我还能说什么呢!等候分配期间,领导一直说我回不了广州,但
“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6月14日早上,我被叫到领导办公室去,通知我获准返回广州。当时我的心情就像“雅各听到约瑟还在”时的一样。回到家里,我发觉我的母亲在中年时所患上的心脏病和肺病,却蒙神保守她存活,让我有理由准回广州。当我回到广州11个月之后,她才离世归父,享年78岁。可是,在我出监前7年,我父亲已离世归父 ;在我出监前两年,我的妻子也离世归父了。
十二、恢复大马站事奉,要作无愧的工人
回家后,我先在家里教英文,来的多半是信主的。以后我才逐渐去主领家庭聚会,为人施浸,并恢复
“灵音丛书”的写作。出监后第一本书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于1979年5月8日出版,之后陆续又写了几本,另写了一些诗歌并填上词,加上被捕前和在监牢时写的,我写作的诗歌共有30多首。1979年9月,大马站恢复聚会,开始时每次只有四五人。之后,便迅速增长。我们把天台盖起来,作聚会用 ;到1981年2月,已经是在三楼讲道,二楼以播音器播音了。后来虽因我尚有5年附加刑,没有集会自由,而暂停大聚会半年,但却借着这半年的时间,把破旧不堪的楼房重新修建,实在是神巧妙的安排。至此,在这里受浸的弟兄姊妹已有43批,共1364人(1980年7月6日至1988年10月4日),每主日均有300多人聚会,还有不少外国信徒到我们中间交通。美国总统列根也托人送来一枝笔、一本圣经和一张照片给我。海外信徒的支持也成为我们的激励,这一切都是出于神!
十三、一九八八年的几次谈话
1988年8月至12月,公安局6次找我谈话,要我登记加入三自爱国组织。自
“四人帮”被打倒以来,基督徒才能得到真正“信仰自由”的享受。1981年上海基督教开会,说“家庭聚会仍在进行”。广州也曾传:“现在没有地下教会了。家庭聚会是合法的,他们都是爱国的……。”1983年1月27日《人民日报》登载家庭聚会是受法律保护的。1985年12月,十九号文件的要点 :
“家庭聚会只要不作非法违法的事,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就是合法的活动,他们也是自治、自养、自传。说‘家庭聚会非法,应取缔’,我们不应作。”至于1982年12月6日勒令我们停止聚会,主要原因是我有5年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集会自由权。直到1983年5月29日5年期才完结,我们的聚会一直没有停止过。虽然有些人不愿意我们的聚会存在,曾多次传谣恐吓,但我们仍然坚持真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有些人到处造谣毁谤,甚至有人为找我的
“材料”十分卖力;有人从美国回来,说得了我不少的“材料”。感谢神,耶稣早就说:“人若因我辱?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太5:11)历代圣徒受逼迫,有跌倒的,有牺牲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捏造各样坏话毁谤”,这是不好受的,又最容易叫一些信徒起怀疑,随声攻击。但耶稣说,“你们就有福了。”我们不只受到逼迫,也同样受到毁谤。感谢神,祂要我们忍受这一切。但是,从1988年8月起,情况有所不同。自8月到年底,曾六次叫我谈话。国内国外都有不同的反应,可是有些报导需要更正。所以下面我把真实情况说说,藉此澄清误传。
1.第一次谈话
1988年8月4日下午5时,我收到越秀区人民政府的信,叫我在5日上午9时半往谈。那天早上,他们把广东省人民政府档(粤府[1988]44号)第三十三条,读给我听,还有广州档。目的叫我们登记,并勒令我们立即停止聚会。
按第九条,
“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在爱国宗教组织(即‘三自会’)的指导下,建立由宗教职业人员和宗教徒代表参加的管理机构,实行民主管理”。如果登记了,就交由“两会”管理,那我们就无形中参加了“三自会”了。而且这3条是限制,与宪法的“信仰自由”不同。他们说:“信仰自由是信与不信的问题,而不是绝对自由;活动场所是要登记。”我说 :“信仰自由不是信不信的问题,那是‘信教自由’。‘信仰自由’是有信全本圣经的自由。作为一个公民,是有相对的自由,但按信仰,就当有绝对的自由,否则宪法也会写明‘信仰相对自由’。罗马帝国迫害基督教尚且有‘家庭聚会’。”他们又说 :
“圣经叫你们服从掌权者”。我说:“是,纳税纳粮,不偷不抢,圣经说的都是‘人的制度’,不是指属灵的事。属灵的事我们只有顺从神。历代有那么多的殉道者,就是这个意思。”他们说:
“我们会把44号文件贴在你家附近。你对信徒说,‘不要有抵触’。”我在12时才回家,行到大马站时,看见我们的4位助手迎面而来,叫我回来吃饭。这里我要更正两点:
“(1)8月20日香港《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说‘300人找我回来。’其实只有4个人,而不是300人。这个错误可能是这样:《广州市宗教事务行政管理暂行规定》有一条‘市区和城镇内的宗教活动点,参加活动人数以不超过30人为限……。’我说:‘我们每一次聚会没有超过300人。’可能他们误听300人找我回来。香港《百姓》半月报刊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第175期)说 :‘大马站200多信徒集合起来坚决声明他无罪’,这也有同样的不实。(2)以上两份报刊都提‘美国总统亲自写信’、‘美国友人带着总统里根的一封信和一份纪念品……’。总统曾给我三件纪念品,但他没有写信,而是航天员欧文写过两封信给我,特此更正。”2.第二次谈话
1988年9月1日。这一次很客气地了解各种情况。最后他们说:
“上次叫你停止聚会,你没有停,这次要停了。”3.第三次谈话
1988年9月6日下午3时半,有3人来和我谈话,叫我和三自合作等。
4.第四次谈话
1988年9月9日下午3时,有两个人来找我谈话。我说:
“几天来一次,我很忙。”便叫翁晓云(助手)先和她们谈。翁姊妹和她们讲福音。后来我再和她们谈。她们说:“你可在三自会里选择一礼拜堂。”我说:“我吃了他们的甜糖就要受他们的指挥。”我不愿意。不久,香港教会传我失踪。后来一位美国牧师和一位德国牧师来看望我,知道我们一切正常。失踪是误传的。
虽然这样,我们的聚会照常,没有停止。我们每主日早上有250-270人,星期三晚和星期六晚重讲主日信息,三次人数合共800多人。在这几个月,我们聚会人数还是这样挤拥。还有,1988年最后一次受浸是10月4日,第43批,上午和晚上合共84人。从1980年7月6日第一批4人,到1988年10月4日第43批84人,合共1364人(包括郊区几百人,他们在这里受浸,但不能每个主日都来聚会,因为太远,他们自己有聚会)。
1988年10月16日下午2时半,有两位华盛顿邮报记者Daniel Southerland, Caneron前来采访。我如实说出四次谈话,并给他们一张《南华早报》复印本。我向他们说明有两点错误,他们在1988年11月19日《华盛顿邮报》第一页如实刊登四次谈话,没有出现上述两点错误了。
5.第五次谈话
1988年12月7日9时。他们问我们开支平衡吗?帮助贫穷的有多少?我说:
“圣经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6:3)他们又说:“三自有什么不好?他们是爱国的。”我说:“三自就不是三自。他们有人向外国信徒要钱。他们住的房子,是外国遗留下来的房产,而且有人争套间;我把自己的房子拿出来聚会用。他们很多人把儿女送到外国去;我的儿女(包括孙子孙女)都在广州。我1950年到香港,后来他们来信叫我去香港长洲神召圣经学院工作。我明知回来早晚是要被捕的,我都回来。怎能说我不爱国呢?”他们又说:“耶稣的父母也报名上册,你们也当进行登记。”我说:“那是罗马进行户籍登记,连不信的人也要登记。我有身份证、选举证、房产证,但圣经没有家里聚会要登记的事。”6.第六次谈话
1988年12月28日。他们叫我与三自会的人商谈。又说我们的小册子和录音要批准。我说:
“我们的小册子是非卖品,全世界没有非卖品是非法的,我国宪法也没有。况且我们不是出售,而是‘非卖品’。”后来我向他们提出几个问题:(1)1958年3月12日《南方日报》登载我是右派分子。按说右派分子是不被逮捕的,但5月30日就把我逮捕。判决书没有提那次登报后我犯什么法。逮捕已是不对,况且判刑太长。祸国殃民的四人帮姚文元只判18年,我竟判20年,又有5年附加刑。这是过去的偏差。但直到现在还不给我平反。(2)1983年10月10日晚上12时半来搜查却没有搜查证,又把收据取回。(3)我的房子第一层,到现在仍不给回我。他们很客气,叫我再把情况写去给他们。
他们也问:
“有多少外国人来讲道?”我说:
“是我讲道。我讲完道,有些外国友人给大家问安、讲些勉励话或见证,有什么不好?我们没有受任何外国人、外国团体或本国团体支配。不用说现在,就是解放前我们也没有受外国支配。但外国信徒或传教士参加我们的聚会或访问,这是‘交流’,我们说是‘交通’。最多一次有100多美国人。平常最多是美国人,其次有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日本人等,再次是法国、西德、挪威、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埃塞俄比亚、南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南朝鲜等信徒,还有台湾同胞。”十四、受苦不用怕,务要至死忠心
我虽然经历了一些苦难,但距离神对我的要求尚远,我一直求神保守我,叫我不致后退。王明道于1982年到广州时对我说:
“今日许多人不是被魔鬼打倒,而是被吓倒。”确是不错的。我告诫弟兄姊妹不要因苦难而灰心,不要在受苦后失败,也不要因物质享受而爱世界;盼望外国信徒也不要因物质丰富而落到不冷也不热的境地,而是要随时准备受苦。然而,“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那自始至终都帮助我的神,也必帮助保守你们,直到你们安然见主。十五、又是恩典
我自幼健康不算好。自5岁时染过白喉症后没有住院。现在我65岁,再度住院。
1988+1年4月28日,右肾绞痛,到10时许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不见好转。由于我不能排便,所以在吊葡萄糖的同时,给插上尿管,放了一小袋尿。回家后,肾绞痛还是很厉害,真是要打床发泄 ;但不敢,只得两手握着拳头上下摆动地强忍!我真愿回天家,但又不敢求死。我只有学功课;学习在苦难中不发怨言,反倒美神!
疼痛一直没有离开。到晚上,我突然呕吐起来。弟兄姊妹多代祷,痛楚消减了,我才一觉睡到天亮,感谢神!
早上醒来,尿管脱落了,不能小便,腹内渐涨。一位杨姊妹建议我到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二)求医。这所医院以前是基督教医院,称
“柔济医院”。约在上午10时,我们分坐出租车前往市二。我们坐的车先起程,不久杨姊妹发觉司机把车子驶到河边沿江路,绕道到仁济路中山二院。那时杨姊妹立即纠正说,不是
“仁济”而是“柔济”;不是“中山二”而是“市二”。大概司机取巧绕长路。这时腹涨,实在难当,苦不堪言!后来,司机再把车子开往市二,可是仁济路一带交通堵塞。唉!绕路加塞车。如果不是神特别怜悯,我“虽不死,亦不远矣”!我们下了车,杨姊妹急不及待地请医生先给我放尿,再办其它手续。我首次坐上轮椅,由别人推我入诊室。
医生用尿管给我放了一小袋尿,才送入外科103房1床。卧在床上,连续放了两袋尿这才真正轻松下来。但因第二次插上尿管,极之难受,故此,在尿液中夹杂了血丝和脓浆。这次的尿管不好,漏湿了床,只得用尿布当床褥。
当天是礼拜六,已请了一位弟兄代讲道。我嘱咐人对他说,今晚,聚会后宣布,免人误认我
“失踪了”。尿管继续漏,床上的尿布全湿透,换不胜换。半夜,尿管又脱落了,所以不能排放小便,加上两天没有大便,我的腹部再次涨痛难受,只得请陪伴的弟兄通知值班护士来。等了15分钟,不见人来 ;再去请,15分钟又过了,仍不见来 ;第三次去请,护士小姐来了。她见我这样,说,
“我去看看病历。”一去又15分钟。这时我肚涨得厉害,护士小姐终于来叫我到医疗室。半路上,我支持不住,立刻转往洗手间,呕了一大堆后,才去诊室。第三次插尿管。回房后,成功地排了两大盆。美主!回想戴维被示每咒?与石砍,他认为是出于神的(撒下16:10)。同样,是神使司机绕路、使交通阻塞;又使值班护士再三迟延15分钟(撒下16:12),所以我就充满喜乐。
5月5日下午4时我出院了!入院时,原定至少要住三个星期,但实际上只住了一个星期,从4月29日到5月5日。神的恩典实在丰厚。
柔济(市二)对我特别有意义。我5岁患白喉症入住广州东山两广浸信会医院,直到最后关头,医生向我父亲建议:最好到柔济医院借一部割喉机以防万一。虽然那次没有借,但与
“柔济”有关。1947年间,柔济护士请我到肺病房讲道。那时候肺病十分猖獗,传染性极强,有如现在的肝炎一样。肺病比肝炎还容易传染,因为肺病菌透过空气就可以传播。医生进入病房都戴口罩;但我去讲道,怎能戴上口罩呢?感谢神,直到现在,我的肺功能仍然健壮。这次在柔济医院,回想当年,觉得颇有意思。
5岁至65岁这60年,我没有住过医院,对医院术语、惯用语,一窍不通。有一天,一位护士进入我们病房,问道:
“一床有没有事?”我说:“我的床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有点湿。”一位有医疗经验的姊妹刚在,她立刻解释,
“问你有没有事,不是问床。一床就是你。”大家都笑起来!我在医院时,读了部分蔡苏娟女士所写的《暗室之后》,想到自己所受的苦难虽多,但
“痛苦”和蔡女士所受的相差太远了。我从她的经历得到很大的帮助和安慰,也学了不少的功课。我记得有人说过:
“一个不信的人,一生享尽荣华富贵,死后在地狱半小时,就抵消一切了;一个基督徒一辈子为主受尽人间的苦难,在天家半小时,就给他补还一切了。”神是公义的,必按人所作的报应人或赏赐人。我们应当尊主为大,凡事顺服,凡事谢恩。十六、其 它
1988+1年12月1日下午3时,来了5人与我谈话,叫我停止聚会。我说 :
“×××传达会议说,‘要改变观念,现在没有地下教会了,一切家庭聚会都是合法的,都是爱主的……。’”另外,9月9日人民日报登载丁光训的发言,说 ,“不只在教堂里有自由。”他们又提出我违法印宗教小册子。我说:“第一是非卖品,全世界没有一国以非卖品为不合法。第二,我们的小册子是没有版权,而且纯属圣经真理。”最后,因我有5年附加刑probation,而说我没有集会的自由,所以勒令我停止聚会。我从1978年5月29日被释放,有5年附加刑,也就是要到1983年5月29日才有真正的自由。屈指一算,只剩下半年的时间了。当时,我们还有几次聚会,直到12月6日才暂停。虽然停了大聚会,但每日从早到晚约有30多人来坐谈与交通。这样,我比过去更忙。后来我们每晚有小型聚会。就在这半年间,隔邻37号建大楼,要拆平,打桩。如果我们不停止聚会,也是危险的,因为我们楼房右墙有裂缝,很可能会因打桩而倒下。感谢神,我们的楼房没有因打桩而倾倒,只是加大了裂缝,并下沉了约2公分,因此他们补偿我们3000元。这样,我们就有钱加固,并将三楼地面铺了水泥,在屋内用水泥梁支架架起,成了今天的水泥支架地面,全屋的负荷力不在墙上而在支架上。
1983年5月28日,他们叫我谈话,说:
“在未通知前不要恢复聚会,连祷告也不许可。”次日,就是我满了5年的那日,我们照常聚会,那天晚上有50多人一同聚会。6月14日,他们把我家的户口簿换了,取消了我“劳改”二字。1983年7月17日,是我们再度聚会后的第一批受浸,但从1980年的第一批算起就是第17批。这次受浸是在一位弟兄家里的大水池,共有17人。
1983年10月10日我们开始修建。除了隔邻补偿3000元外,其余的都是弟兄姊妹的奉献。在开始修建的时候,还不够钱,我们同心祷告。但还未修完,我们的钱已足够了。神总没有误事。在停止聚会期间,隔邻打桩,又给了我们补偿。他们打完桩后,危险期已过了,我们从地下支起水泥架,聚会就不受影响了。
1983年10月11日零晨1时(半夜),突然来了10多个搜查员。本来是搞
“呼喊派”的,但他们竟然来我处抄家。我问有没有搜查证?他们说:“我们不是搜查,而是查户口。不过,我发现有问题,叫你自己拿出来。”奇怪,查户口,不向我要户口簿,又不与居民委员同来;一进入屋内就到厨房翻废纸。最先问我柜内是什么东西,我说是书籍。他们就自己拿,跟着就到处搜查,把所有圣经(包括国内印的)、属灵书籍、油印小册8000多本、声宝575录音机、扩音器、录音带242盒,连笔盒也取去,用6辆三轮汽车运走。他们当时给了我简单的收据。本来打倒“四人帮”后,不再有抄家了。这次实在是“变相”抄家。10天后(10月20日),再叫我去谈话,向我索回收据。他说:“这收据很简单,我再列一张详细的收据给你。”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1983年11月29日,我们修建完毕。我们在三楼讲道,播放二楼,两层楼连楼阁可容约300人。
1984年5月3日下午5时,突然跑来了一个人,他直上三楼,说
“我是越秀区人民政府。谁负责?谁批准?”我说 :“我们是家庭聚会。你是政府人员,入居民住宅有没有证明?”他转身跑下去,在大门外假装抄我们的门牌号数。这是做戏,谁不知道我们的门牌是大马站35号二、三楼呢?他若不知道又怎能跑上我们的三楼来呢?在那段时期,我多讲一些关于要刚强壮胆的信息,特别是乔舒亚记。自我在1956年在监房写过几首诗以后,没有再写诗,直到1984年6月12日,我再写了一首《得胜再得胜!》(《旷野人声》诗选25首)
“Victories”!我回广州6年后的那一天(1984年6月17日),我们有了受浸池。这是弟兄们自制铁框橡皮水池。次日,1984年6月18日,第23批受浸就是在三楼的自制铁框橡皮水池里,共有38人受浸。
从1984年7月14日(星期日)起,一个星期内发生了三件特别的事:
第一,被鬼附的梁惠燕:她在白天鹅宾馆工作。有一天,她拿了78元工资行过沙面桥,听见有声音说 :
“把钱给我”。她过了桥,就往一棵树走去,把78元和钥匙丢在树头脚,就回家去了。回家后,一直笑个不停,很不正常。后来有一位姊妹去为她祷告,带她来聚会。我们各人也为她祷告,有一老姊妹谭水妹陪她几天,那鬼就离开她了。第二,陈洁伟(就是上面所提谭水妹姊妹的儿子)和刘玉兰的婚礼 :本来婚礼是没有什么特别,但因为是我出监后第一次主持的婚礼,而且刘玉兰又是来学英文而信耶稣的,是我们恢复聚会第一个信主的,又是第一批受浸的。所以这件事是有点特别。1984年7月16日他们在这里举行结婚感恩聚会。
第三,曾养弟兄的告别会:1984年7月21日。他本是17日去世的。他将离世之前说:
“我要走了,不要给我吊葡萄糖了。”最后,他呼叫耶稣,然后离世归父了!这是一周内三件特别的事。
1984年12月27日晚上,王怡德夫妇与他们的亲属李荷娟来参加传福音聚会(布道会)。王怡德的妻子与李荷娟都是被鬼附的。散会后,许多弟兄姊妹奉主基督耶稣的名祷告赶鬼。经祷告后,王怡德妻子的鬼出来了,她回复正常,开声祷告、认罪和赞美。但李荷娟的鬼不出来。我问王怡德她叫什么名字?王在纸上写李荷娟,李把纸条撕碎了。我把纸碎扔在地上,不给她再往下撕。我叫她闭上眼睛,她不闭;我叫她开声跟我祷告,她不开声;我叫她低下头来,她也不肯低下头。我叫王怡德认罪。他说:
“我有罪了。我曾答应神,我不再吸烟。但后来有工友给我烟,我又吸起来。我被魔鬼控告,说‘你又吸烟,你欺哄了你的弟兄姊妹,但欺哄不了神与我魔鬼。’”这时,他向神认罪。当他认罪后,我们再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赶鬼,那鬼立即就出来了。她也跟我们开声祷告,又唱诗,唱个不停,一直唱到离开我们。最后我问她:“为什么刚才你不开口?”她说:“我的喉咙被鬼掐住,开不了口。”原来王怡德未认罪,鬼不放过她,把她的喉咙封紧。他一认了罪,鬼就离开她,她就能开声赞美神了!1985年7月16日,我写了《魔鬼王国》一书,这是最近写的一本书,以后都是写讲道题纲和灵音小册。
8月21日我们二楼头房顶搭了楼阁,聚会时可多容20-30人。
1985年11月17日下午5时,一楼堆了一大堆棉胎(因一楼还没有归还给我们),看管的人不小心,突然着了火,烧了一个面盆那么大的洞。本来一直烧下去,是不易扑灭的。感谢神,他们很快就扑灭了。这又一次蒙神保守脱火险!
1986年1月3日,当我们正聚会时,来了20多位美国友人,其中有传教士牧师等。有一位名叫Sundseth新薛夫人,她在白宫与里根总统一同工作4年半,她把里根总统送给我的一支笔带给我,笔杆印上里根的签名和总统印章。她说:
“总统叫你用这笔的时候要为他祷告。”1986年6月28日,我领取了身份证。
1986年8月1日,庄小华、叶少娴离开工作岗位,参加这里的事奉。除了同工之外,她们是几位全职事奉者的最先两位。9月1日,郭淑芬是参加全职事奉的第3位。
8月7日,我从桌上下来,但不小心,我的右脚踹在?后面柜门的玻璃上,流了约两碗血,但我不感到什么痛楚,后来到医院缝了7针。虽然这样,我仍然坐在高?上讲道,直到月底才恢复站着讲道。
1986年10月2日,我们到郊区探访信徒。那天我在河边给10位信徒施浸,这是第35批受浸。这次受浸,有一件值得提起的事 :陈意,她是一位62岁高龄的信徒。她瘫痪了有两年之久,医生诊治无效,巫师显术更无用。后来她信了耶稣,许多人为她祷告。不久,她在门前空地可以步行。有一天 ,她步行到田间 ,她的亲属们惊呼 :
“你为什么会行出来”?她说 :“耶稣医好我了”。10月2日那天,她从村子步行了1个小时,来到河边受浸。本来一般人只行20分钟就到,但她是个62岁的老人,又是个瘫痪得医治的病人,所以她慢步行了1个小时。那天有5位新加坡信徒同去。她们拍照,说 :“我们回去给新加坡信徒看”。1987年4月5日,李翠霞正式成为我们的同工,全职事奉。在几位同工当中,她是最年轻的一位。她特别负责青年聚会工作,曾多次组织青年户外团契活动,有时70-80人,有时100多人。
1987年4月26日,有15位美国信徒来聚会,里根总统送给我一本金边皮面圣经(The New King James Version).
1988年4月27日,葛培理博士Billy Graham和他的妻子路得Ruth并他们的儿子等15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他们夫妇讲了话,又给我们问安。我预先没有宣布,恐怕没有座位,只是作个别通知。这天正是星期三,我们晚上聚会7时开始,但5时左右就有人来了,他们带备饼干和饮料作晚餐。那天晚上二、三楼和楼阁都挤满了,窗台上也坐了人,楼梯都挤满,街上有几十人无法进入。他送给我一本金边串珠圣经,上面印上了名字和腓立比1 :6全文,还有圆珠笔1支,并带来里根总统送给我的照片。到此为止,里根总统送给我3件礼物 :1986年1支笔,1987年1本圣经,1988年1张照片。
次日,葛培理约我到白天鹅宾馆交通,约有40分钟之久。
1988年6月5日,那日是主日,航天员欧文Jim Irwin等25人来聚会。我也没有宣布,恐怕没有地方。我们的主日聚会本来8时多开始唱诗,但那天早上5时30分已有人坐在对面门口等我们6时半开门。3楼很快就坐满了人,所以我们提早1个小时唱诗。为了配合他所要讲的,我的讲题是
“月亮”,之后他讲登月的情况。还送给我一张“月球的照片”。那天聚会上下挤满约300人,还有100人在门外街上不能进来,有些人回家去了。约有50人一直留在外面,待擘饼时有未信的人退去后,他们才能进来擘饼。欧文等人也和我们一同擘饼。下午,他们回香港去,晚上他写了一封信给我,到14日我才收到。7月13日,Ken Andesson来访。
1988年12月30日晚上,有60多位美国友人来参加我们的特别聚会,宋能尔牧师把布什总统的问安带给我们。
1988+1年1月6日,美国著名钢琴家迪诺
• 卡特桑那奇斯DINO晚上在广州友谊剧场演奏。演奏会完毕,他和一些人同来并在这里演奏。最后,他为我们祷告才离去,那时已11时多了。承蒙洛桑福音事工委员会国际主任王永信牧师邀请我于1988+1年7月11-20日参加洛桑福音会议,但我没有去。
另外,有一位犹太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他说 :
“他信了耶稣之后,他的父母把他赶走。”1985年7月28日,广州东方宾馆美领事也来参加我们的擘饼聚会。
1987年8月7日,宋能尔Dr. Nora Lam带100多美国友人(包括布什总统亲信Cox, Photojournalist William Bray)来聚会。
1988年2月28日,亚洲福音联宜会代表团来聚会。29日,葛培理高级顾问叶华士Irvin S. Yeaworth与筹划主任嘉普传Blair T. Carlson到访。3月4日,英国Scripture Gift Mission Ronald A. Young来访。
10月16日,华盛顿邮报记者Dan Southerland, Caneron来采访。又日本记者来访。新加坡合唱团在这里演唱。
11月22日,台湾青年归主合唱团、美国合唱团演唱。
12月11日,比利时记者Drs. Monica H. L. Moritz来采访。
还有惠顿大学Wheaton College的James F. Engel, Ph. D.和Dr. James H. Kraakevik,浸信会神学院Denver Consesvatie Baptist Semiuary的Demmis E. Williams, Ed. D.
1988+1年1月2日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桥》编辑邓肇明Deng Zhaoming (Editor Bridge)来采访。
1988+1年2月15日,香港南华早报记者关显基Daniel kwan Hin Ki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来采访。
这些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他们看见我们还有聚会,又有自由讲纯正真理,不像他们在国外所听的,说我们没有真自由。不论是创世纪、但以理书或启示录,我都可以讲,而且经常讲。
末了,我再谈谈
“真”与“假”问题。“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有人说 :“你们不要说别人是假先知。我们应当合一,应当彼此相爱,不要互相攻击。”我们不是说别人都是假先知,我们只说旧约里有假先知,新约亦有假先知假师傅。如果说现在没有假的,那圣经就是假的。耶稣明说有,而且叫我们
“要防备假先知”。彼得也是这样说:“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彼后2 :1)从前有,将来也有,末世更多。我们对假传道人假牧人,不是讲合一,而是要防备。圣经中所说的合一,是生命的合一,在圣灵里的合一。没有生命的人,不是在
“合一”里面;没有圣灵(不得救)的人,也不是在“合一”里面。圣经不是叫我们“制造”合一,因为合一是神所赐的。圣经只叫我们“保守”神所赐的合一:“从今以后……‘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17:1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使’他们合而为一……‘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21-23)我们已经有了合一,问题是不要破坏,而是要“保守”。不过,要“保守”倒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 :3)我们不是制造合一,圣经没有“人为”的合一。各宗派名称的“统一”,不是圣经中的合一,而是“大混合”。把“假信派”揭穿,不是“攻击”,不是没有爱心。如果我们不把“假信派”揭穿,而任凭他们(豺狼)把主的羊吞吃,那我们对信徒们就真是没有爱心了。听道的人有真信徒,有假信徒,也有不信的人,这是必然的。我们希望不信的人听道后就肯相信,假信徒听道后就真信。但讲道的人不能真假混合在一起 :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 :14)这节经文不单对信徒婚姻的劝导,更是关乎“同负一轭”的问题。同一个地方传道,不能有真传道人和假传道人混合在一起,如果这样,就是“同负一轭”了。新约书信(罗马书至犹大书)是教会真理 :保罗书信突出
“信心”,雅各布书信突出“行为”,彼得书信突出“盼望”,约翰书信突出“爱心”。书信末了一卷是犹大书,犹大书信突出“防备假先知”,劝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如果我们不谨防假信派,他们就会把我们的信心、行为、盼望和爱心都毁灭了。所以我们既有了信心,又有行为,我们的盼望就稳固,我们的爱心才会彰显。那我们还要谨防撒但利用假先知所讲“似是而非”的“道理”来迷惑我们,免得我们失去大盼望。如果我们站稳了,就能打美好的仗,打过美好的仗,再向启示录迈进,儆醒等候主再来。我父亲和我本是浸信会的信徒;我们也同在宣道会里读神学。但我们这里不属任何宗派,也不混合在
“大联合”里。我们的目的是 :圣经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做,也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 :15)“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 ;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 :2)我虽然经历了一些苦难,但还很不够,距离神对我的要求尚远。我一直求神保守我,不至于后退。我希望各位主内弟兄姊妹不要因苦难而灰心,不要在受苦后失败,也不要因贪图物质享受而爱世界。我也盼望国外信徒不要因物质丰富而落到
“不冷也不热”的景况里;盼望他们也要准备受苦。最后,我愿用两节经文与各位末世信徒共勉:“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4 :7)“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 :10)第二章 抄 家
号 外
广州大马站家庭教会林献羔被指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于1990年2月22日晚遭抄家拘禁,21小时后才获释放。
2月22日晚大马站福音聚会散会后,到11时半,数十名公安人员上楼,出示搜查令,将聚会用的麦克风、录音机、录音带、诗歌及所有书本等用品全部没收,并带走该教会传道人林献羔。临走前在门口贴出告示,谓该处是非法宗教活动,屡劝不听,实行取缔。
得悉林献羔被拘留消息后,再接获另一消息,于2月22日林献羔被逮捕当晚,分别于广州及广州市郊两聚会点亦遭搜查,属灵书籍被扣,与市郊聚会点相关的其它聚会点也停止了聚会。就此事件,我们作出了以下一些分析:
一、逮捕因由探究
广东政府究竟以甚么理由拘查林献羔及取缔大马站聚会?依文汇报报导,是据1988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所颁布的《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简称《三十三条》),取缔林献羔非法传教点。《三十三条》规定:
“经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凡未履行登记手续的,须向人民政府主管宗教部门补办登记手读……未经批准而擅自……组织宗教活动的,由人民政府主管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不服从者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强判处理。”《三十三条》属地方档,反观中央颁发的宗教档
——《十九号文件》(1982年3月)则谓:“关于基督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原则上不应允许,但也不应硬性制止。”《十九号文件》自1982年发出后,至今仍是中国宗教政策的主导档。至于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亦明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依此看来,广东地方与中央的宗教政策有明显的出入。如今取缔林献羔的家庭聚会就是根据地方的宗教档,令人置疑的是地方为何有这样大的权力?地方政府的《规定》究竟有否经中央的程序立法?当中央与地方看法不同的时候,究竟甚么是最终的依据?现正草拟的《宗教法》究竟将会带来更大自由抑或是限制?
二、非法的定义
林献羔被指为非法传教,大马站被定为非法传教点。这里涉及一个问题,究竟何谓
“非法”。依《十九号文件》的意思:家庭教会只要不作违法的事,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就是合法的活动。(注:如此看来,取缔家庭教会便是不当的。)若依《三十三条》非法的意思似乎是指未向人民政府主管宗教事务部门登记,故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聚会点要强制处理。事实上,若宗教活动必须向有关当局登记的话,那就不能算作宗教自由。从这角度看来,中央的《十九号档》要比地方的《三十三条》开明得多。
三、逮捕悬案
对林献羔遭拘留的事件,传媒的报导亦各有出入。据路透社北京26日电谓:广州一宗教事务处官员否认香港报纸的报导谓林献羔已被捕,只承认他会遭警告勿继续宗教活动。据一位于24日亲往探访林献羔的信徒证实,他曾直接从林献羔口中得悉整件事情的始末。大马站确于22日晚遭持有搜查令的公安人员进入抄家,林献羔被拘留查询达21小时才获释。从时间角度来看,路透社发电时,林献羔确已在家中,而不在狱中,但问题是该官员没有透露林曾被拘留。从用语来看,有关当局的观念是未作检控,不算逮捕。问题同样是该则新闻未有详尽报导整件拘留事件。
目前林献羔已获释,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教会遭禁。究竟人民的信仰何日才得到合理的保障?弟兄姊妹何日才能得到真正贯彻宪法的宗教自由?更甚的是这事件会否被当局染上政治色彩,看成与国外有关连,因而有借口进一步限制宗教活动?
注释:见林献羔口述:(中流砥柱……林献羔),《守望中华》第九十二期,1988+1年9月。
林献羔的拘留纪实
1. 搜查过程
1990年2月22日星期四晚上11时30分,聚会后交通完毕,各人都离去,最后两位外国信徒离去不久,有4人(以前曾与我谈话叫我登记交两会管理者)上三楼,谈了几分钟,一人下楼通知公安人员,跟着搜查者约60人接踵上来,其余3人也就离开。这时正如兵临城下,领导人把
“搜查证”拿出来叫我签字。有人叫我把所有的柜锁开启,没有锁匙开的,他们就钻开。3人拿手提摄像机到处拍摄。把所有属灵书籍、外来圣经、油印《灵音小册》数千本、油印《灵音诗歌》(1至5册)和油印《擘饼诗选》约3000多本拿走。另外录音机10部、闭路电视全套、新旧扩音机、微声器7个、录音带(包括已录和未录的)几千盒、电子琴、发电机、油印机、誊印机、全部扬声器、电话机(后发放回来)、所有现款万多元人民币、几千元港币、约千元兑换券(后来把属于我的那部份金钱交回)、列根总统送的笔、圣经、照片、葛培理送的笔和圣经等都全部被拿走。这实在是“抄家”。2. 拘留所里作供
1990年2月23日星期五,搜查一直进行到23日早上4时,然后拿出
“拘传证”叫我签字。签字后叫我把手巾、牙刷、衣物带去。他们用车载我去黄华路接待室,询问了21个小时,中途只歇息了15分钟。我坐在椅子上,头靠墙,有点冰凉,睡不着,但不感到头痛。连同搜查和查询计25个小时多,我没有睡过觉。3. 早料有今天
他们查询我们没有登记,违反了广东省《四十四号档》(广东三十三条),所以取缔大马站聚会点。
我说:
“我们没有参加游·行,我又叫信徒不要游·行,你们对我们应当放心。”他们说:“我们对你们不放心。我们现在不谈游·行,我们说你违反政策。”我说“这是拾了芝麻,丢了西瓜”。我说:
“政策没有不许家里聚会。1983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十九号文件》等都说家庭聚会是合法的。1988+1年9月14日《人民日报》王震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变。’1990年1月21日《人民日报》说:‘有些地方借着扫黄和除六害搅宗教,我们要批判纠正。’1990年1月25日《人民日报》说:‘不要错搜查、错逮捕,不要勉强人信教或退教,也不要勉强人信那一派。’”我们不游·行,丁光训支助学运,但最近熊真沛(全国三自副主席和广东省三自主席)死的时候,丁光训以政协副主席身份出现。
他们说:
“丁光训反思得好。”我说:
“我不用反思,我们不游·行。南京神学院也参加游·行。他们没有问题,我们反被取缔。我们不反政府,不游·行。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对我们没有甚么。万万想不到会这样,但我也早预料有今天。”他们说:
“你为甚么不和三自合作?你不要说你真,他们假。”我说:
“不是他们都假,而是有假有真。我们是不和真假混合的。”我说:
“要登记,就交两会(三自会和基督教协进会)管理,这就无形中叫我们参加了‘三自’。宪法没有这一条,只是广东在1988年才搞‘登记’。要搞宗教,倒不如搞好治安。”他们说:“全面搞好”。我说:
“这是疲劳轰炸。”他们不作声。有时他们一直问我,我不作答。记录员在供词写上
“沉默”二字。我说:
“全世界古今中外都没有‘三自’组织。而且当初成立三自时,是自由参加的。”4. 外人不干预我们的
“自治”他们认为我是靠外国教会的供给,违反了
“三自”,他们认为如果我们没有外援,大马站是不能维持开支的。我说:
“我们没有外国或香港教会固定的供给。外国人来聚会,奉献是有的。三自会也是这样,他们甚至有人向外国人要钱。我们每星期约有千人聚会,是能够供给每月开支的。外面有人叫我们代录音,送给需要的人,我们没有要他们的工费,因为凡与福音有好处的事,我们就作。这不是他们插手,他们不干预我们的‘自治’;我们只是帮助罢。”他们说:
“你们有外国人讲道。”我说:
“聚会是我讲道,有别人在我讲道后说勉励的话,带来问安或见证。这是交流(交通)。”他们问:
“为甚么把圣经、书籍带来?”我说:
“外来圣经和本国印的完全一样。文革时洗劫一空。传道人和信徒需要属灵书籍,因为这是积累千多年人们的研究。得了属灵书籍,就不致讲异端,为甚么说是‘渗透’?而外面的科技、文学、英语等书籍进来就叫‘交流’?”“
送来录音机、扩音机等,都是为传福音用的。他们送来后,并没有干预我们的‘自治’。”5. 见证信仰
他们问:
“是否真的有神?耶稣是否真的复活?”我说:
“真的有神,耶稣真的复活了,这是福音。”我就讲福音,接着讲我白喉的见证和我父亲的见证给他们听。他们说:
“可能你不是真信耶稣复活。有些牧师说:‘讲复活是这样讲,不一定是真的。’”我说:“以前我说三自有真有假,你叫我不要说自己真别人假,现在你可以作证他们有假的了。我若不是真信耶稣复活,在我第一次被捕后,我就会把‘不复活’的耶稣丢了,甚至在未逮捕我就丢了祂。但我一再被捕,不只坚信,还要传讲复活的基督,因为这是真的。我们信,现在得救,将来就要到天家。”他们说:
“人死如灯灭,倒不如过个好晚年。你信有神,昨晚我们叫你来时,神怎样?”我说:“神许可”。他们说:“甚么神许可?我不叫你,你来不来?”我说,“这是神没有许可”。他们给我吃三两饭,我说:
“二两已够了”。我祷告,他叫我吃,我说:“我先祷告”,他说:“好”。6. 签订档
最后,他们叫我签:(1)顺从区政府取缔大马站聚会点。(2)不再作对政府和人民有害的事(他说
“不再”,我写“不”)。(3)随叫随到(这虽不是管制我行动,却是“软禁”)。我说:
“我自己不会停止聚会,现在是你们‘取缔’聚会,我是口服心不服的。”他们叫我写检讨,我没有写。我说:
“我没有‘违法’,只‘违档’。”7. 回家后的境况
1990年2月24日(星期六)零时40分,他们用车把我送回家。他们嘱咐我不要乱对来访者说。我说,我不会加多,也不会减少。前后拘留共21个小时。我回到家一看,乱极,满地烟头。晚上2时多才睡。第2天,多人来探望,第一位是朱全。到中午大家搞好卫生。
感谢神,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我们不怨甚么人。神在创世以前已定了今天。我们应当感谢和赞美!
晚上多人来,但没有聚会,有人站在外面祷告,有人流泪。
这一次的考验,是
“安静”、“炼净”、“筛净”。撒但要筛麦子,但神要筛稗子。8. 外人探访
1990年2月25日(星期日)早上,东方宾馆美领事葛天豪David J. Keegan来访。3月4日(星期日)早上,英国伦敦《独立报》驻京记者来访。我说:
“不要歪曲事实为要”。“
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他们的祖宗待先知也是这样。”(路6 :22-23)“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路7 :23)——
林献羔一九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 取缔大马站家庭教会的通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通 告
越府字(一九九零)七号
查林献羔长期在大马站35号2、3楼进行违法宗教活动,一九八八年五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对林献羔进行教育,但林置若罔闻,仍不按规定向政府宗教部门申请登记,继续进行违法宗教活动,违反政府法规,现根据《广东省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规定》,坚决予以取缔,特此通告。
一九九零年二月二十二日
卷二
抄家后
回家后的生活实录
自90年初,广州大马站家庭教会领袖林献羔遭到公安局拘查问话后,年多以来,他不时要接受传讯问话,从1990年3月至1991年1月,他竟先后被问话达十次之多。在这期间,国内外关心他处境的人士纷纷到访探望,了解他的生活近况。拘查后,大马站只举行祷告聚会,弟兄姊妹仍可在此祷告、敬拜神,归荣耀与神。林伯写出几年来的生活纪实,让读者能大概掌握他的生活面貌。
——编者按第一章 问话纪实
一、1990年
1990年3月13日下午,有两个人来,叫我进行
“登记”,我没有答应。除了2月22日至23日问话外,还有下列各次的问话。
1.第一次问话
1990年2月28日到黄华路看守所接待室问话,早上和下午两次。他们索回上次问话时的饭钱,合共2元5角。
2.第二次问话
1990年3月10日。
3.第三次问话
1990年3月24日。
4.第四次问话
1990年4月7日。
我问他们说 :
“各居委去找信徒,说我已被捕。如果谣言传开,算你们的呢?还是算我的呢?”5.第五次问话
1990年4月10日。
他们说,要拿走风扇,逆变器,钢折椅,抽风机和胶浸池。
4月16日,致电话叫我下午往谈话。不久又来电话说不要去了。
6.第六次问话
1990年7月6日。
问及《生命报》说我被判死刑一事。
我说 :
“我多次听到这一谣传:最先是6月21日,一位在香港的澳大利亚弟兄苏约翰John Short 说我被判死刑。6月27日,一位从美国来的牧师对我说同样的话。6月28日,欧洲有一位弟兄来电问我是否被判死刑。6月30日,香港天道书楼一位姊妹要知道我是否被判死刑。7月3日,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贺达理Daniel A. Hutchens与政治部方爱文Evan A. Feigenbaum来访。他们也说了同样的话。我答复他们这是谣传。”我又说:“6月11日听说有人欲‘捏造各样坏话毁谤’我”。7.第七次问话
1990年8月15日下午3时至5时。问谁撕去门上
“取缔”通告(8月14日)。我说,不知道。当我回家时,有几位外国弟兄在候。我与他们交通片刻,他们走了以后我急忙用晚膳,饭后,我主持结婚聚会。这是被停聚会后第一次结婚聚会。还有外国信徒参加婚礼。
8.第八次问话
1990年10月31日。
问我有什么人来访,特别是有知名度的,他们有什么反应?我答复以后,反问 :
“为什么连前总统列根所送的纪念品也取去”?当局说 :“你是否想取回这些东西”?我说 :“不是这个意思。不过你们问我他们说什么,我就把他们的话告诉你们。”我说 :“你们叫我登记,交由两会管理。但三自是消灭基督教的工具。如果这样,我们不受外国基督徒管理,反要受本国非基督徒管理,这怎能是自治呢?我们守法,也不参加游·行。如果与圣经冲突时,我们是顺从神的。”他们叫我到大礼拜堂讲道。我说:“我们不能与和尚等混合在一起”。他们说我听从外国人的话而不听从本国人的话。我说 :“我没有听从外国人的指挥。在对外开放的今天,他们来与我有交通,不是控制我。”10月5日,海外有人来电话,问我是否这两天要被处决?9.第九次问话
1990年12月14日晚上8时半至10时半传讯。
这回他们又问及最近有谁来访。
我也提起,
“我可以上诉,对话,请记者们参加。我可以民告官吗?”他们说 :“可以”。我说 :“我不作这个。耶稣被捉拿时,并没有求父差遣十二营多的天使。”(参太26 :53)传讯后10时半,他们约有30人同来我家,取去9台吊扇和两台墙壁扇,还取出两台逆变器和6个大电池(这些都是以前登记下而未取的),其它东西没有取。同时发回列根给我的笔,葛培理给我的笔和布什总统亲信 Cox 所给我的美国国会开信刀等礼品,还有电子琴一架,电锯、电钻、电刨各一。另外,国库券350元和一位老寡妇存放的1000元人民币。他们又拍摄我们油印的诗本。
10.第十次问话
1991年1月22日。
这次他们主要索回临时收据,换上正式没收其余财物的收据。计没收2万2千多元。
在问话后,他们有人说:
“不要再搞,当注意后果。”但有时又称呼我林伯。“
我们经过水火”(诗66:12)。我们同工多次受考验,我们的信徒,也是这样。
二、1991年
1991年5月10日,越秀区召集许多信徒开会,叫他们不要来这里聚会,并介绍他们到其它地方聚会 ;他们说,
“他们还要教育我。”会中他们请人发言,一位医生说 :“我到其它地方,我睡觉。这里讲圣经真理,我听得明白。最近我还帮助残疾者,因为我信耶稣,所以我才乐意这样做。”又一位姐妹说 :“几年前我的儿子发生车祸死了,有人叫我信耶稣。我到了大马站听福音,信了主,现在很喜乐,我不到其它地方去。”还有几位举手要发言。据说,时间到了,散会。9月13日,有两位女人来,叫我学习六号档。
9月25日,上午11-12时,广州市人大代表13人来和我谈关于
“登记”的事。我说,我若登记,就把我们交给三自会管理。某说不是“管理”,而是“指导”。他们的态度也不错。10月4日,传闻全市都赞成整我们。
11月1日,宗教事务处和越秀区5人来和我谈登记事。我说,
“不要因苏联和东欧所发生的事,而认为我们也是这样。无论那一个国家都有混政治的基督教和纯基督教。我们在‘六+四’没有参加游·行,证明我们不是混政治的一类。”某答,“我听你讲了三次”。我说,“我还要讲,因为不参加游·行是个铁的事实。”我又说,
“你们各居委四出叫信徒不要来聚会,还有些单位威胁信徒,若到大马站聚会就没有奖金等。”他们说,“我们没有这样叫”。我说,“这是各单位利用这个机会来威吓的”。他们说,“我们没有叫他们不给奖金等,但我们实在叫他们不要来聚会,我们今后还要这样叫他们。”晚上派出所5人配合前来,但他们的态度就不如宗教事务处的了。
12月15日,在一些礼拜堂公读文件,说明年要整我们。
三、1992年
1992年,我们经历更多的试验,我(们)虽然有软弱,但神是信实的。祂没有丢弃我们,而是用更多更大的恩典来托住我们。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不断受试炼
没有试炼,不是一件好事。试炼临到,就是我们投靠神的好机会。神把我们带过一关又一关,这是神自己的工作。
五次问话:
从3月17日到4月10日,不到一个月,我被叫去问话,计五次(这是最频繁的一个月,从来没有像这样密锣紧鼓的)。
1.第一次问话
1992年3月17日下午,宗教事务处叫往谈话:内容是有关
“登记”、“三自”等问题。我说,我们顺服政府,纳税,救灾,交保安费等。但我们的信仰是不应与不信派混合的。
他们提到广东省44号档,叫我们登记。
我说 :
“1991年11月4日,中国人民白皮书与宪法都没有提家庭聚会要登记。虽然白皮书没有说家庭聚会,但说‘信教公民有权组织宗教活动’。这说明家庭聚会是合法的。我们以圣经为准。如果……我们宁可殉道。丁光训曾说过,1990年取消三自会。”他们说:“你有没有看丁光训近日的发言?”意思是他已改变了。我说:
“耶稣叫我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说 :
“耶稣也没有拒绝法利赛人 ;保罗是在迦玛列门下的。”(这是其中一位牧师说的)我说 :
“法利赛人是个教派,不是所有法利赛人都是假冒为善的。耶稣是责备他们的‘假’。保罗本身也是法利赛人。”他又说:
“亚伯拉罕也没有拒绝罗得,而是救罗得。”我说:
“罗得不是不信的,他只是属肉体。”2.第二次问话
1992年3月24日下午4时至6时,公安人员叫我到派出所谈话。最后,他们问及23日晚4位外籍人士带来10袋属灵书籍事。接着,他们来把全部(约500斤)拿去。
3.第三次问话
1992年3月28日,宗教事务处叫往谈话,也是关乎登记的事。
他们说,
“今年或明年会出宗教大法,到时实行行政处理。”我还是说,
“宪法和白皮书没有提登记,相反说家庭聚会是合法的。”他们说,“家庭聚会是指一家说的。”我说 :
“全世界的家庭聚会都不是一家。圣经的家里聚会也不是一家。五旬节马可楼120人聚会,那里会是一家的呢!我充其量殉道就是了。”他们说,
“三自会不指导信仰,只强调自办教会。”我说,
“我们已经是自办教会,我们没有受外国或外地人指挥。三自会某牧师说‘保罗说,无论得时不得时,这句话已过时。’”他们说,
“你是听来的吗?”他们又说,“我们翻过宗卷,没有说你是右派分子,是《南方日报》弄错了。”我说,
“我被斗为右派分子后,不久升为反革命分子,就被捕了。”他们说,“可能在文革时弄错了”。他们又说 :“你对政策是不大相信的。你受帝国主义指挥,帝国主义初期是藉宗教来侵华。”我说,
“我们没有受帝国主义指挥。我们现在不要一直说帝国主义以前利用宗教,这是过去的。正如我们也不要把文革的错误算为今天的事。”4.第四次谈话
1992年4月3日上午9至12时半,宗教事务处7人与谈,再次强调登记交三自指导,否则是非法,还要处理取缔……,
“五十年代你们有登记”。我说,
“那时我们是教会登记,但没有参加三自。”他们说,
“你们海外偷运圣经。”我说,
“圣经不用纳税,怎算是走私?其它科技等书籍不禁,只禁传福音的书 ;又不许往别处传福音。但圣经叫我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他们说 :
“不要以圣经为最高标准,你也不能引说宪法或白皮书,这是大法。具体做法有文件,各省也有制订。”我说,
“圣经是最高标准。至于‘登记与不登记不是枝节问题,而是大法问题’,宪法或白皮书连这一句也没有提及。”5.第五次谈话
1992年4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半,带我到宗教事务局,再谈登记事。
他们把
“中央”档读给我听。我说,
“丁光训也支持游·行”。他们说,“没有”。我说,“某聚会点派人蹲点,就不是自办教会。”他们说,“这只是‘帮助’,而不是‘干涉’。”我说,
“某礼拜堂支用50元,也要干部批准。”他们问那一堂,说,
“没有此事”。并说,“你提出问题很好,这也是支持我们。”我又说,
“台城礼拜堂讲计划生育”。他们说,“这可能是讲道中用比喻”。我说,“这是主题,会众哗然。”他们说,
“不一定要你参加三自,只是登记。受三自指导,不是指导信仰,而是指导自办教会。”我说,
“我们早已实行自办了”。从4月10日谈话后,就没有叫去谈话,但由基层往叫各信徒不要到大马站聚会。
1992年10月19日,同工翁斌家被抄,收去15,000多本圣经和属灵书籍。
1992年12月16日下午3时,某工厂很多职工被搜查,因为她们常来聚会,连受浸相片、身份证都拿了去。其中3人被叫去问话,叫她们不要到大马站聚会。某姊妹说,
“我去聚会,生命有改变。”他们说,“你知道那是非法的吗?”她说,“我今晚准备在这里,不回去了。”四、1993年
1993年6月3日。
自从去年的五次问话(最频繁的一个月:3月17日至4月10日)后,一直都没有问话。在静了14个月后,突然又一次被公安叫去问话。这是星期四早上,从8时45分至11时。4位公安员叫我到派出所与谈。
他们一开始就说,
“你们的聚会仍是非法的。”我说,丁光训说过 :
“现在到处搞‘取缔’,这种‘取缔风’是不对的。”他们说,
“你们不应设有儿童聚会。未够18岁的儿童不要向他们灌输。”我说,
“未够18岁,你们也向他们灌输马列主义。”他们说
“没有”。他们又说,“你的报导越来越差错,说我们扣留你23个小时,甚至有说25个小时。”我说,
“我从来都说21个小时。别人说23个小时,我还纠正错误。至于最近说25个小时的,那不关我的事。”他们又问我们的经济来源,我说,
“是信徒奉献的。虽然外籍人士来聚会也有奉献,但我们没有外国任何一个团体的支持,作长期的供应。”他们说,
“你们派人到四乡传福音,叫人禁食,甚至叫病人禁食,后来死了。你们派人往英德去。”我说,
“有些人去,与我们无关。我们没有叫病人禁食,英德出了异端,有两个女人说‘被立王’从安徽派她们到各地叫人信……不要再信耶稣,因为耶稣老了。英德有人受迷惑,有人去纠正他们也是应该的”。他们说,
“你们油印那么多的书,甚至有人在垃圾堆所拾到的,又是‘大马站’的书。”我说
“我们油印的,100本书能有一人信耶稣,也是值得的。”他们说,
“你们聚会,噪音太大。”我说,
“以前我们的主日聚会是在下午2时开始的。后来报纸登,每日12时至下午2时不许有噪音。我们为了顺服政府就把聚会改在上午8时半至11时。况且,我们唱诗只有半个小时。但在我们后边拆掉房子的空地改为卖衣服时,音乐声从早上直到晚上响彻全地,无人禁止,这又是什么道理呢?”他们又强调顺服政府。我说,
“我们在‘六+四’没有游·行,怎么不顺服呢?明天又是‘六+四’了。”他们说,“如果美国叫你们游·行,你们会游·行吗?”我说,
“美国也有游·行的。我们是听神,不是听美国或看美国。”这次问话,总的来说,态度是不错的。
1993年10月13日,公安员打电话问我健康,并说,在我身体好些时,再来电话叫往谈话。
我们现在一切如常,每星期主日聚会,有4堂,共1400多人,请多代祷!
五、1994年
1994年1月12日,居委2人带越秀区统战部两位代表来问候我健康并谈登记问题。
3月23日,公安来取了三箱书。
6月3日,上午9时25分,公安员叫我往北京街派出所谈话。
他们先从油印书刊谈起,说我们非法。
我说全世界都没有以油印为非法的,况且我们印的是
“非卖品”。他们问有什么外国人来。可能因为6月1日晚上有位外国人在这里问安几分钟。
我说,经常有外国人来聚会,间中在我们讲道后有几分钟的问安。他们回去后说我们这里有信仰自由。
他们叫我要遵守两个规定,特别是关于登记一事。
我说,这不合乎大多数的基督徒(家庭聚会占90%)。在登记后受地方法规限死,使福音事工不能发展。我宁可再坐监或殉道。去年6月3日叫我谈话,今天(6月3日)又叫我谈话。
“六+四”我们没有参加游·行。我们不是反政府,而是政府不理解我们。他们说,美国或香港也要登记。
我说,美国或香港也没有登记的。
他们说,
“我们不是学美国或香港。”我说,
“当然我们不是学美国或香港。是你们先提起美国或香港要登记,那我才用美国或香港来回答你。”这次问话,他们都很客气。直到上午11时我才返回。
六、1995年
1995年3月25日,宗教事务局林局长与越秀区科长请我到居委谈话。
他们说,
“关于去年两个法规,已铺开讨论。今年2月23日有档,落实登记事实。”他们又说,“你们不是‘家庭聚会’,而是‘家庭聚会点’。”我说,
“登记后诸多限制,例如北京某登记教会牧师讲基督再来,当场被宗教事务局的人拉了下来。”他们说,他们不知道。
我说,
“去年6月3日,公安已叫我登记。”他们说,
“不关他们的事,是宗教部门的事。”我说,
“的确是他们叫我登记。大马站的拆迁办还说,公安与宗教事务部门叫他们不要给回我们一大片楼房,而是零碎地给我们。”他们说,
“可能是拆迁办的意见”。我说,
“登记后还有地方条例,那就是说,有另外许多的地方规定,我们不登记。”他们说,
“只是‘制定实施办法’,不是与中央违反的本地条例。”他们这次很有礼貌地与我说话,叫我考虑,以后再谈。谈了一个小时,把我送回家。
8月29日星期二早上8时半,正当我们聚会祷告时,有人来叫我往市公安局谈话。我说,
“我们聚会,我不去。”结果,我没有去。8月30日上午9时半,3人前来请往派出所,公安员与谈。他们问最近有什么人来访,还谈及防火安全问题,也问及我的健康。我说,医生嘱咐我不要单独出外,我现有同工协助讲道。
这次谈话直到12时,他们的态度很好。
11月6日下午8时半,公安叫我往派出所谈话,问这几天有谁来,带些什么东西来。10时半,他们数人送我回家,取去了40袋圣经和属灵书籍。我说,不要拿我的自用书籍。后来他们才没有拿走。直到12时30分,他们才搬完。我睡了4个小时,早起如常主领聚会。赞美主!
七、1997年
自从1995年11月6日之后,一直没有叫我谈话。在静了19个多月之后,于1997年6月20日上午8时半到11时又被公安叫去谈话。他们问我这一年多的各种情况,又问我对
“香港回归”的看法。我说,
“英国‘鸦片战争’后,签订不平等条约,租借新界为期99年、割去香港,这是强权夺取。现在理应‘回归’给中国。”他们说,
“你要向其它人表明爱国的立场”。他们叫我给他们一些我写的书籍和我讲道的录音带。我给了他们一些。他们的态度很好。他们说,下星期再谈吧!6月27日上午8时半至11时,公安再叫我谈话。他们问近来有什么人来访,谈些什么。我说,最近有美领事、美国记者等来访,都是谈谈我们的近况。他们又问我对香港回归的看法,和怎样对他们说。我说,还是上星期所说的情况。
他们问关于对聚会登记的看法。我说,我们的信仰只顺从神,教会是以基督为元首。登记就要受各种限制,甚至会把我们的纯正信仰慢慢洗掉。他们说,我们现在不是叫你登记,你当很好考虑,有机会再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好。
八、1998年
2月10日星期二早上聚会后,三位宗教事务局人员来,把《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给我,叫我学习。
我说,我们不登记。《宗教白皮书》(1997年10月16日)第三点说:
“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根据《宪法》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作为公民,我们是服从政府,1988+1年“六•四”我们没有游·行,但我们的信仰是“自由”的,我们只能顺从神。他们说,不应有儿童聚会。我说,《儿童信教的法律保护》引用《国际法保护》,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规定 :
“所有儿童均应有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意愿接受有关宗教或信仰方面教育的权利……。”我说,登记是要限制我们的信仰。我宁愿再坐监也不登记。
他们问我有什么病痛。我说,我患了脑动脉硬化、腰椎滑脱和椎间盘突出。
他们叫我要小心保重。我说,谢谢!
4月9日,公安来电话叫我次日早上9时前往谈话。4月10日,又来电话说他们有事,暂不用来。
8月20日上午9时至10时半,宗教事务处四人与我谈话。他们问我对《广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有什么看法。
我还是说,我宁可坐监也不登记,因为这些条例是限制我们的信仰。公民既有
“信仰自由”(不只是“信教自由”,“信仰”应是包括圣经全部教义的),我们就照圣经而行。圣经有家庭聚会,都不是指一家人,五旬节在马可楼有120人,当然不会是一家人(徒1 :13-15)。圣经有4处提到
“家里的教会”(罗16 :5,林前16 :19,西4 :15,门2),都没有登记。罗马逼害基督教最甚,也没有登记条例。他们说,18岁以下的人没有分辨接受能力,所以不要给他们施浸等。我说,为什么你们向18岁以下没有分辨接受能力的人宣传马列主义,他们又可以成为共青团员呢?
他们说,不要批评其它宗教,应当团结。我说,只有我们所信的神是真的,人人都有罪,需要耶稣拯救。
他们说,你说人人都是罪人,难道我们也是罪人吗?我说圣经说: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神说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最好你们也信耶稣得着拯救。末了,他们叫我回去再详细研究《广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下次再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好。
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宗教事务局局长等与我谈话。他们还是叫我登记,说,
“登记后,还是信仰自由,且受保护。”我还是说,我宁可坐监也不登记。我坚持说:
“按公民身分,我是守法的,但按信仰来说,我是要‘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 :29)最后,他们还是叫我回去考虑。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好。
10月19日下午3时至4时30分,宗教事务局局长等与我谈话,仍然谈登记问题。我还是坚持不登。
九、1999年
3月3日下午3时30分,北京街办事处5人来与我谈话。
3月12日上午9时,广州市宗教事务处5人来看我们所扩阔的地方,特别是楼下,说我们不应扩充。
我说:
“这是我的地方,不给我使用已经是不对了,况且1997年10月18日《参考消息》说,‘驳斥了美国国务院7月份的报告中关于中国打击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的指责’,你们现在又打击我!”他们说,“我们正忙,以后再谈!”我说,“再谈我也不登,你逮捕我吧!”1999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40分,陈霓文正在讲道,广州宗教事务局数人连同行政执法部门等40多人前来与我谈话。他们叫会众散去,但还有许多人不散。他们到三楼让我叫他们走,我说
“他们不走就不走,你们逮捕我吧!”几十位弟兄姊妹一直在唱诗祷告。他们了解各种情况 ;他们说我们非法。我说,白皮书说
“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又说,圣经家里聚会有120人,证明不是一家。英文叫House Church,指屋里聚会,而不是Family Church一家人说的。我说 :
“过去外国人问我,他们有没有在聚会中干扰你们,我回答没有。以后有人问我,我会说,有。我不加多,也不减少。”他们和我谈话,直到12时15分。他们对我的态度还是很客气。
10月13日星期三晚上8时,陈霓文讲道,来了7位公安人员,问有谁报警自杀?我们同唱
“十字架”,他们便离去了,其中一人说:“你们继续吧!”第三章 聚会情况
当我被送回家之后(1978年6月17日),我们的聚会便停止了,但每日早上9时,晚上7时,我们都有祷告聚会,每次10-20人,祷告后有点交通。
我们的同工10人。除了我以外,其余9位是 :刘朝祥、翁斌、陈霓文、曾小飞、邝恩泉、陈观诚、庄小华、叶少娴和郭淑芬。我对他们说 :
“我们不要好像彼得说 :‘我打鱼去’(约21 :3)。我们仰望神,祂总是不会叫我们缺乏的。”感谢神,祂实在是信实的。
一、1990年
1990年4月16日晚上,我们祷告后,各人要求我分享圣经真理。暂定每星期日早上,星期四早上,星期二、四、六晚上,每次约20人。我给各人讲些圣经真理,有问有答。我说 :
“不要多叫人来”,但毕竟人越来越多。我们楼下在文革前被取用,但这时用来办理户口普查。信徒们好象没有看见左边普查户口的人员,好象也没有看见右边的通告,他们直上直落(直到8月14日,门上的通告被某人撕去了)。4月23日,写了《正确认识圣灵》,这是我们被停止聚会后所写的第一本书,因为这时我有点时间。后编入《灵音丛书》第15册。
5月25日,为了各方面的需要,我整夜祷告,神也实在听了我的祷告。
7月间,我们每次交通约有100人。9月,二楼客厅也坐满了人。10月7日,我们印有诗本,可以同声歌颂。12月2日开始,我们每星期日晚有擘饼聚会。
二、1991年
从1991年3月开始,我们聚会的人数开始复原。每周改为4次,合共约1000人。星期四晚另有福音聚会。3月3日星期天,计300人,还有多人在门外不得入。
3月24日,主日晚擘饼聚会后,曾被鬼附的潘恩琴姐妹在此作了很好的见证,她很正常。
5月20日,第47批受浸,共74人,这是恢复聚会以来第一次的受浸聚会。
5月23日,晚上聚会,停电,我们的电机又坏了,只好点蜡烛聚会,但全堂十分安静。这时,天气很热,人又多,能这样安静,全是神的荣耀。
6月25日,第48批受浸聚会,共28人。
8月12日,第49批受浸聚会,共9人。
9月3日,把每周星期四早上聚会改在星期二早上。如果星期三晚聚会后,又交通到10时多,次日早上我们就很吃力了。自从改在星期二早上,我们就方便多了。
9月16日,第50批受浸聚会,共38人。
10月21日,第51批受浸聚会,共55人。
11月10日,第52批受浸聚会,共61人。今年共5批受浸,合共265人受浸。
三、1992年
1992年5月29日,第53批受浸聚会,共54人。
7月24日,第54批受浸聚会,共47人。
8月28日,第55批受浸聚会,共48人。
9月25日,第56批受浸聚会,共70人。
10月29日,第57批受浸聚会,共54人。今年5批受浸合共273人。
12月17日,福音布道会,约400多人,由同工翁斌主领,多人决志归主。
四、1993年
1993年,我们的聚会,每周仍是4堂,合共1200多人。
6月20-26日,讲
“圣殿与基督再来”。这个星期空前拥挤,竟达1,400多人。自从我们借用后座2楼以来,不用坐到街外,但这个星期,多人在街上不能进来,甚至有些外国信徒在散会后才上来与我交通。5月20日,第58批受浸聚会,共41人。
6月10日,第59批受浸,共45人。
7月22日,第60批受浸,共51人。
8月19日,第61批受浸,共62人。
9月16日,第62批受浸,共58人。
10月14日,第63批受浸,共64人。
11月4日,第64批受浸,共36人。今年7批受浸合共357人。
被鬼搞的得释放:
(1)郭业金 :他曾练气功,最近一段时间被鬼搞,讲乱话。经大家多次为他祷告、赶鬼。1993年4月7日完全得释放了。
(2)欧阳丽玉 :一段时间她被鬼附,经长期祷告、赶鬼。1993年4月11日她来聚会,完全释放了。
(3)利瓦伊练 :长期被鬼附,经长期祷告。1993年8月12日完全得释放。
(4)谭齐欢被鬼搞了很久。1993年10月16日来这里,多人为她赶鬼、祷告,已得释放。28日,她在单水口来电话,说她很好!
五、1994年
1994年1月,某人从外地来听道,他信了,回去传福音,结果100多人信了主。
5月19日,第65批受浸,共57人。
6月16日,第66批受浸,共63人,其中有86岁的老姊妹,还有被鬼搞后得释放的谭齐欢姊妹。
8月11日,第67批受浸,共68人。
9月8日,第68批受浸,共46人。
10月20日,第69批受浸,上午35人,下午33人,共68人。
11月3日,第70批受浸,共30人。今年6批,合共332人。
抄家以来4年多,受浸人数合共1227人。
我们的聚会,每周4堂,合共1400人。
8月21-27日,这星期讲
“地球会被毁灭吗?”增至1600多人,还有几十人不能进来。六、1995年
1995年3月5日星期日,早上讲
“人脑的奇妙”,除了两层楼容400人外,街上约百人不能进。现在每周约1,500至1,600人。5月11日,第71批受浸,共54人。
6月8日,第72批受浸,共31人。
7月20日,第73批受浸,共53人。
8月17日,第74批受浸,共86人。
9月28日,第75批受浸,早上76人,其中一位以前是巫婆,名叫杨春霞;晚上31人,共107人。最多的一批是第45批,共169人,1988+1年8月8日。这批是抄家后最多的一批。
10月19日,第76批受浸,共51人。今年共6批,合共382人。
10月15-21日,这星期讲
“圣经中的中国”:星期天早上,外边约百人 ;星期二早上和星期六晚上,外边每次约50人。四堂合共1,800人,但在街外的不能听。11月19-25日,这星期讲
“圣经中的美国” :星期日早上,从四乡来的,有人早上3时多起床前来聚会。以后每月第三周加多一次(星期四晚),共五堂。七、1996年
1996年5月16日,第77批受浸,共55人。
6月13日,第78批受浸,共80人。
8月1日,第79批受浸,早上71人;晚上28人,共99人。
8月29日,第80批受浸,共54人。
9月26日,第81批受浸,共94人。
10月31日,第82批受浸,共86人。今年共6批,合共468人。
八、1997年
1997年5月15日,第83批受浸,共32人。
6月12日,第84批受浸,共49人。
8月14日,第85批受浸,共86人。
9月11日,第86批受浸,共138人。
10月30日,第87批受浸,共46人。今年共5批,合共351人。
九、1998年
1998年4月30日,第88批受浸,共30人。
1998年5月28日,第89批受浸,共60人。
1998年7月9日,第90批受浸,共65人。
1998年8月13日,第91批受浸,早上69人,晚上52人,共121人。
1998年9月17日,第92批受浸,共74人。
1998年10月15日,第93批受浸,共78人。今年共6批,合共428人。
1998年11月1日,讲
“基督徒的地位”,人数超过500人。十、1999年
1999年3月2日公布:2000年2月28日,大马站拆迁。
1999年5月13日,第94批受浸,共30人。
1999年6月10日,第95批受浸,共31人。
1999年7月29日,第96批受浸,共52人。
1999年8月26日,第97批受浸,早上75人,晚上66人,共141人。
1999年9月30日,第98批受浸,共52人。
1999年10月28日,第99批受浸,共88人。今年共6批,合共394人。
十一、2000年
2000年5月18日,第100批受浸,共44人。
2000年6月1日,第101批受浸,共44人。
2000年7月27日,第102批受浸,共44人。
2000年8月17日,第103批受浸,共40人。
2000年9月14日,第104批受浸,早上40人,晚上14人,共54人。
2000年10月26日,105批受浸,共 80人。今年共6批合共306人。
以前我们每次聚会只能容纳300人。自1992年6月10日,我们借用后座二楼一大半,所以每次聚会可容350到400人。大马站35号分前后座,前座楼下和后座在文革期间被占用,直到1993年6月1日,楼下收回了,但住客还没有搬出。大马站西边从1988年5月开始拆迁,一直拆到我们旁边,暂停不拆。后座住户于1992年6月已搬出,房子空着。我们本想租用,但当局借给我们用。神为我们预备了更多的地方,是我们没有想过的。
自1993年6月1日收回楼下后,一直都不能使用,因为住客没有搬走。直到1998年9月,我们得回使用。9月17日开始在楼下水池施浸。楼下可容100人左右。现在3层楼一共可以容纳500人聚会,每周4次,共2000人左右,但有时仍有少数人不得入。我们不但暂时不用拆迁,反而越来越多地方使用。感谢神!
第四章 健康状况
1.大头痛
1990年3月11日整日大头痛。早晨起来,右耳后边十分疼痛,进行针刺疗法也无济于事。相反,越来越厉害,耳朵内一直有响声。痛的时间比停的时间长,有如电话铃响声似的。到黄昏时支持不住,往市一医院打封闭针。这样,晚上才能入睡。12日,头痛减轻,但又来个头晕。13日,头晕大大减轻了。
8月3日早上3时,头痛不止,直到天亮。
9月20日,这几天又头痛不止。以后就没有这个现象了!
感谢神!也谢谢各人的代祷!
2.背下疼痛
1991年4月13日,背下疼痛,连端一盆水也很吃力。
5月23日,整日大头痛,特别是脑后,经打封闭针才止住。
12月25日,整日头涨,经诊后,知是脑动脉硬化,每日上午10时许就很疲倦,经午睡后才有精神。但早上聚会一点不受影响,感谢神! 许多人对我说:
“国内外许多人为你祷告”。请弟兄姊妹继续代祷为谢!3.脑动脉硬化
自从1991年12月25日,患上脑动脉硬化 arterial sclerosis之后,每日早上精神不足,昏昏欲睡。
4.头胀痛
1992年3月初,天天头胀痛,但讲道时没有问题。
7月29日,右背上部骨痛,蹲下、起床都痛得很。
12月1日星期二,早上聚会,讲道一小时后心闷头晕变声,但没有倒下,停了10分钟后,继续讲道,好象没有晕过似的。感谢神!我想,使徒约翰是在台上跌下离世的!
12月14日,整个下午大头痛。
5.头胀、心翳
1993年1月12日星期二,早上聚会前头胀、肚胀、喉痛、心翳、出淡唾沫,但讲道还好。下午又心翳。
1月13日,喉大痛,到医院检查,照心B超,得知心脏一动脉硬化(通脑的动脉),使脑供血不足。虽患咽喉炎,但声带正常。医生说,最好我一个人不要外出。
1月14日,极疲劳,毫无精神。
3月16日,早上3时多,我往厕所,半路头晕跌倒。但早上9时15分,我又能照常讲道。感谢神!
5月7日,往中山第一医院检查心脏,挂上24小时的测心机。
5月8日,挂测心机结果发现中午看书期间,有一分钟心跳只36下。按医生说,我需要动手术,安
“起搏器”pace maker.5月17日,晚上头痛,直至半夜3时才入睡,6时起来准备讲道,没有事,感谢神! 晚上12时,心不舒服。
5月21日,到省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不用安起搏器,只服用
“心宝”就可以。现在我的心脏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脑动脉硬化,但现在好得多。请继续代祷!8月6日头痛,晚上去探访,除偶像。回来剧痛,服止痛药后,整晚睡不好。
8月7日,下午大头痛,星期六晚由翁斌代讲道。
8月8日,头晕,坐着讲道。感谢神,越讲越精神!
8月11日,往医院检查大脑:左脑正常,右脑大致正常,只波纹略高些。
8月23日,喉炎较重,讲话不清。
8月26日,到医院看喉,说我声带充血。
10月5日,喉炎非常严重,讲道还是很吃力。
10月16日,开始好转。10月24日,全好了。前后两个月。
12月1日,晚上10时多,左耳剧痛,到早上4时才入睡。
6.讲完道头顶阵发性痛
1994年1月11日星期二早上讲完道,11时直到晚上,右侧头顶阵发性闪电样痛。晚上到河南医院诊治。
3月22日晚上,右耳三叉神经整夜痛。
3月23日早上往河南医院打封闭针,下午针炙。晚上讲道无。晚上睡觉又整夜痛,由耳内移上上部三叉神经痛。
3月24日,又回到耳内三叉神经痛。
3月25日,经打泰必治针后,才痊愈。
7月12日,头痛,打泰必治针还未全止。
7月15日,经洪维贤医生(主内弟兄)的诊治后,好了。
9月4日,几天来又是三叉神经痛。
11月3日,这两天往广州河南医院检查,经照片后,发现前列腺稍大与发炎、左肾有结石、脊椎滑脱。医生叫我束腰围,并躺卧3个星期。但我没有躺,我还是照常讲道,每次站一个半小时。美主!
7.三叉神经痛
1995年3月23日,整天三叉神经痛。
3月23-25日,右耳痛得厉害。但神始终给我开了出路。
11月3日,去年的今日我往医院去照片,发现脊椎滑脱,导致脚痛。医生叫我卧床三个星期,我没有躺。但我每次讲道1小时30分。讲道时脚不痛。
8.心翳、呕吐
1996年8月5日晚上,我心翳两次,呕吐一次,但次日早晨仍能讲道如常,感谢神!
11月11日,右手拇指患腱鞘炎,但仍能写字,感谢神!
9.脊骨滑脱
1997年8月27日,我因脊骨滑脱明显,早上起床后,约半小时才能勉强行走。自1994年11月3日以来,今天最厉害。9月7日早上,右脚几乎站不住,但到讲道时,奇妙,又如往常一样,一讲就不痛了,感谢神!
10.药物过敏
1998年4月15日,三叉神经痛如刀割。自1995年3月23日以来,没有这样厉害。当我连服5种止痛片后,疼痛方止住了。但次日,严重过敏,以至我的牙、喉、眼、唇、腿等脓肿了10多天。
感谢神!经过这次大痛,神反使我的腿痛和脚痛大减!
11.腿痛
1998年8月12日早上5时,我不能起床,因两腿十分痛。祷告了半个多小时后,才可以起床行走。感谢神!
9月14日凌晨2时半起床,十分疼痛,坐也痛,行也痛,经祷告对付,睡到天亮,行走自如。感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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