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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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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 |
浅谈莫特曼十架神学
作者:农夫
A.
莫特曼的生平简介与神学特点
I. 生平简介
莫特曼
(Jürgen Moltmann) 出生于1926年德国的汉堡。他自幼就在自由神学的家庭长大,并且十分喜欢、熟悉莱辛(Lessing)、哥德(Goethe)和尼采(Nietzsche),更胜于圣经。[1]十七岁那年就被召入伍,参与德国征服欧洲的战争,从此也改写了他的一生。
1944年,他被送上前线,其后被掳,先后被囚于比利时,苏格兰及英国的奥尔维茨集中营。他心里求问:上帝在哪里?不久,又读到马可福音十五章,三十四节,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当时的他实在很大的感受呢!上帝已经离弃了他,离弃了自己的民族![2]
II. 神学特色
莫特曼的神学,基本上是以实际的处境为起点。因此,他认为哪一位让他有如此信仰经历的上帝,究竟是怎样的一位上帝呢?而祂又会是谁呢?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莫特曼的神学是彻头彻尾从实际处境作出发点。他所关注的是在这集中营,与他一起深深体会心灵痛苦悲伤的上帝。1972年的《被钉十字架的上帝》,正是展现出他多年来所追寻而得的答案,祂是这位盼望的上帝,和受苦的上帝。
过往基督教传统做神学的方法,都是从天上述说上帝的事迹。神自己的属性透过圣经启示祂自己。神的神性明明白白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诚然,莫特曼做神学的方法却是选择身另一条路—从尘世间开始。同时也是刻意针对形而上抽象观念,及模拟这两个方面的思考方法。莫氏认为这其最大的缺点是抹杀事物的具体特性,带来失去原来的面目。这样的方法也是当代德国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所坚持的,巴特甚为反对经院哲学及以模拟方式思考上帝。而莫氏也曾清楚承认自己的神学是「后巴特」(Post-Barthian)。[3]
另一方面,莫氏的神学带有强烈的终末性,其实是一种「回溯性原则」。意即,认识的法则,与存在的法则是刚刚相反的。我们能对某事物的认识,是因为它存在先,之后才得到知识。故此,莫特曼将焦点放在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及后来的复活事件,作为上帝揭示自我的起始点,不是以耶稣的生平为起点。并且,他认为向后的比向前的更具有优先(priority)。[4]
B. 十架神学的核心
莫特曼的神学,简单说来,其实就是十字架的神学。而莫氏宣称自己的十字架的神学的根源,是来自路德十架神学的灵感。但最终莫氏的方向已离开了路德十架神学[5]的中心。诚然,莫特曼的看法,他的十架神学就是讨论哪位 “被钉十字架的上帝”,祂是哪一位上帝,怎样的上帝。再者,莫氏对这个问题的疑问,并不是一种新鲜的道理;就是上帝会受苦吗?[6]并且怎样理解。
莫特曼的答案是肯定的。哪么,上帝会受苦究竟其实质的意义何在?这方面我们必须要探讨的。并且,莫氏所认为上帝会受苦,这椿十分严肃的事,究竟上帝的受苦又到怎样的程度呢?
首先,莫氏对耶稣钉十字架这事件,并不认为只停留于有关「得救确据」的探索,意即认为十字架的事件并非是神人之间的救赎关系。因此,他十分认同阿尔特豪斯(P.
Althaus)[7]的观点:我们不应以赎罪观念来阐释十字架的意义,而放弃了从圣父与圣子的关系来理解。他想要更进一步去揭示,这对上帝自己的启示,耶稣的十字架意味着甚么?[8]
i. 从三一神论去诠释,圣父是必然涉及圣子的苦难
莫特曼断言应该以三一神论的内在关系去阐释十字架的启示。因此,十架的受苦就不再是圣子独个儿的问题,而是会影响到神内在的三一关系,[9]于是父上帝被莫特曼形容为同样是圣子面对垂死时的痛苦,也经历了这样的受苦,虽然彼此受苦形式有不同。在此,父上帝的角色是弃绝者,而圣子是被弃绝的那一位(根据圣经:「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15:34)。[10]我们可以看见,基督的受苦也涉及到父上帝本身,而成为上帝的受苦,说得清楚一点。这是因保罗说:「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所以,上帝若是在基督里的活,基督的受苦,亦是上帝的苦难,上帝也同样经历基督在十架上的苦。祂就是亲身临到死亡「现场」的上帝。[11]言则显明十架的意义是为了神自己,而且神本身也因此而受到影响。于是莫特曼就推论出,既然三一神在这件事上的参与,就与基督徒的苦难一同受苦,并且进入时间与历史的挣扎中。[12]
ii. 从上帝既有爱的属性去诠释受苦的可能
另一方面,莫特曼又证明上帝是能受苦的。因为,上帝为何让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并且上帝更成为离弃耶稣的神。目的竟是「为了我们」,上帝为爱我们的缘故才作这事,由此可知上帝并不是个冷酷无情,残忍的上帝。[13]
iii. 上帝属性可改变—因要解决又超越又受苦的观念
莫特曼很清楚地说:「上帝不仅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中行动或悲伤也任凭这事发生,而且本身便以其本质,以其生命活跃在垂死的耶稣中,与他一起受难。」[14]基督所去之处,父也跟着去,在这时刻上帝走出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亲自与基督同在,为了成为离弃的上帝的父,祂是在垂死的基督里面。[15]因此,莫特曼从被钉十字架的上帝里,更新了对神的认识,放弃了从上而下的神观:「
神并非不能改变,祂将自己向改变的世界开启自己;神并非不受伤害的,否则就不能面对十架的经验;神并非完全,否则祂就不能爱,并且祂也不能成为受造的人可以完全依靠的。」
虽然,莫特曼声称,这是圣父悲怜说(patricompassianism),与古典的圣父受苦说(patripassianism)有别,但他对十架神学的演译,使得发展出神参与世界的品格性改动,这就有着十分浓烈的进程神学的味道。[16]
iv. 从莫特曼的启示观看进程神学的意识
另一方面,莫特曼从哪里认识真正的上帝,就必需从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开始,简略而言,这就是他的启示观。
因为,惟有上帝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一切的特性是最显露无遗的,这是没有遮掩的。祂是全心全意,甘愿被遗弃、受屈辱,自己亲身承受苦难、付出了全部的爱,是在最软弱无能之时,显出刚强。祂是可以改变的,不是不可触及至美和永恒的神性。[17]换句话说,真正的神是经过十字架的苦难;因为耶稣就是这样经过十字架上的苦难,才成为真正的上帝。[18]
v. 进程的意识—上帝经过十字架后更完美,才是真正的上帝
莫特曼所使用的基督论,是一套新的基督论,明显是于传统的相反。我们可以这样说,传统的基督论,是从耶稣道成肉身,透过神成为人,最后走上十字架上,受死为人类解决罪。所以,要认识上帝,就是把握这件事的结局为可。意即结局是钉十字架这件事,而耶稣(上帝)要成为人,藉此目的,来达成救赎人类。莫特曼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也不没有意思的。因为,上帝并不是成为完美无瑕(摸不着边际)的人的形象来受死。这样的
“完美”对他是极抽象的(形而上的)。相反,莫氏认为要认识真正的上帝,是在十字架上,上帝表现出甚么的特质。所以,上帝藉此目的:钉在十字架上,而结局就是真正上帝的自我启示(他与祂者的关系)。[19]
vi. 十架神学与神义论
当然,莫特曼为何会从这处开始建构他的系统神学,在上一段[20]已有清楚的交待过了,在这不再重复。不但如此,莫氏的神学也是一种实践(Praxis)的神学,于是,上帝会受苦的观念就不只是停留于纯个人性的层面,也是整体人类相关的层面,是属世界性的。因为,如果上帝能受苦,就能解决了世界为何有苦难这样的问题,同时,亦是全人类得着解放的途径。
笔者的回应:
A.
十字架是救赎的重要启示
三位一体的神,第二位格:圣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有其主要的目的和工作—拯救我们脱离罪恶(太1:21-15)。而耶稣基督是借着怎样的方法把我们拯救离开罪恶呢?就是十字架。在罗马书3:25,保罗说到,神自己设立耶稣作挽回祭,并凭着耶稣的血(在十字架上受死所流)而赎罪。[21]
我们从圣经多处经文的记载,就可以知道祂是慈爱的,又是公义的。这不是互相矛盾和抵触的。在十字架的事件中,请我们不要以为天父只有公义与愤怒,而没有慈爱,相反在圣子耶稣基督则完全只有慈爱与恩典,事实上天父为了爱世人的缘故,就差祂的爱子到世上来(约3:16),这就正好表示祂不只是有公义追求罪,不然,就索性施行审判。因为神是公义的,不以有罪为无罪,因此,祂必追讨罪人的罪,也不用差派祂的爱子来拯救我们,神没有义务的,这是出于神的恩,神的爱。并且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5:8)。[22]藉此,祂以祂的爱子代替原该在祂公义下爱的罪人死去,便使祂自己的公义得到满足。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就处理所有的罪,没有违反神公义的标准。而事实上整个行动都是神表明祂是慈爱,又公义的。祂将持住了自己公义的属性,又是全然倾注完全的爱,所成就的救赎。因此,十字架是公义与慈爱的胜利。[23]
然而,这样的重要的观念竟然要面临极大的挑战。那个将十字架去救赎性意义的神学家就是莫特曼。十字架再不是人神之间和好的桥梁,却变成一种极具神学哲学化的模式,讨论只集中在三一神面对十字架的内在关系,摆脱了传统神学思想模式的框框,并作出挑战,亦可以说是十分开创性。不过从圣经的观点看,这是找不到支持点的。圣经中的十字架不但具有神学意义,并有其历史原素,两者的融合就更全面了解认识十字架本来的真面目。莫特曼对十字架的研究显然是缺乏圣经历史原素,缺乏整全性及带有极重个人经验的倾斜性。因此,在莫氏的十字架里看不见罪人,只看见受苦的神,且无辜地受苦,那有何意义呢?
圣父有否因此而牵涉圣子的苦难?
当然父上帝没有与基督同钉十架。因为,当圣子钉十字架的时候,祂肉身所受的苦是独特的,圣父当然不要有这样的苦,但当耶稣在十字架的时候正是背负人类的罪,这是与神性的圣洁的抵触的。父上帝这时与圣子的亲密团契也遭破坏(「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15:34)。因为,无罪的成为有罪,义的代替不义的。父上帝与儿子发生分离的苦,而这苦不单是情感的。正如上文(ii.
神会为甚么而受苦?)所指,神因着祂自己百姓的罪而悲痛。现在这样的悲痛就发生在祂与圣子之间。
B.
神受苦的本质:
i. 一般性形容神有情感
从旧约圣经,我们可从多处经文的记载,了解到神是有情感的表达。正因祂是超越的,圣洁的,于是对人的罪不会没有反应,当人犯罪堕落而亏损了神的形象。神不能无动于衷;祂会为此而伤痛,表明神有情感,亦会深切的受苦,例如:创6:6-7,神后悔造人在地上。[24]
又新约圣经「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ii. 神会为甚么而受苦?
从以上经文我们就可以得知,神会为属自己的子民的悖逆而产生悲情的反应,祂并不是无动于衷的。神也在此受苦,因人破坏了与神的关系。神的痛苦,有时以「担忧」来描写(诗78:40)。以色以人顽梗悖逆试探神,并且是多次多番的。因此,神的担忧也是多次的。神的忧伤、痛苦、受苦是由于百姓的罪。但这样的悲情不是无能为力的表现,以赛亚书53章,讲述受苦的仆人,在表达神的悲情的时候,却积极地成就救恩,使人不再拒而蒙恩。[25]
到新约,基督一次受死,一次的献上,一次完成牺牲(来10:12),祂亲自承担世人的罪,为人受十字架的苦难。[26]神的救赎计划是圣子耶稣基督付出生命的代价,按人的样式承受苦难,来2:14-15:「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27]因此,这样的苦难一方面是因人的罪,也是为人的罪而受的。另一方面,这苦难有其重要的意义和信息:救赎性的苦难。这就不只是一种单与人有同感的受苦。这只会展示神软弱无力的上帝。[28]
所以,论到神受苦,这是祂主动甘愿的,为要使人得益处。虽然受难,但恒久的爱是不改变的,祂的信实与慈爱决不改变,使祂救赎的应许与目的也不改变。[29]
C. 进程神学
于是,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便产生,若莫特曼所揭露是真实上帝,那么就在神学上犯了
“进程神学”的错谬,这是笔者所不能接受的神学思想。圣经里头的上帝是超越、全能、有位格的造物主,并不受外界所改变其本质与属性。若把这属性中的「超然」抹掉,然后把神套进「自然界」,在「自然界」中所有的事物都在一个演变的过程,神本身仍演化不息,这是进程神学家的立场。[30]
iv. 十架神学与神义论
另一方面,圣经希伯来书,清楚的告诉读者,耶稣基督只是一次的献祭,就成了永远的赎罪祭,使神的子与从此便与神和好了。这是独一无二救赎性的苦难,需要有信心配合,否则没有多太意义。因此,基督的十架并不是为要分担全人类的一切苦难,也只过是推断出来的一项假设。而另一方面,虽然,在新约中,的确有描述到耶稣分担着教会的苦难,这就正如当保罗还在逼迫教会时,主这样问他:「扫罗,扫罗,你为甚么逼迫我?」(徒9:4),这清楚指出耶稣是体恤教会中受苦的人。如果将之延伸所有的苦难,根本是没有用心研究其它有关受苦的经文,只是流于断章取义。[31]
总结
从以上讨论发现,莫特曼的十架神是走向新的道路,而这条路能与世界连接的、对话的。一方面,因着莫氏放弃了传统十架神学中重要的救赎观念,藉此打破了世人与罪人的界线,这就能通往全世界、全人类了。而另一方面,他的上帝是亲身参与世人的苦难中,在历史中与人类一同挣扎。故此,他的上帝不再是一位「特定对象」的上帝。因此,由十架神学所演变出来其它神学观念,也同时采取开放的态度。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莫特曼的系统神学是一个十分放开的系统,能与其它不同范畴的学说进行对话。但这同时亦成为它的致命伤,原因在于当减去基督教的独特性时,使之沦为一种「信仰」而已,就如:马克思主义、解放神学、生态环保….等这类学说。
[1]邓绍光著,《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系统神学丛书(香港:基道出版社,1999),页37。
[2]同上,页45。
[3]林鸿信著。《莫特曼神学》,神学人丛书(台北:礼记出版社,2002),页15。
[4]邓绍光著,《终末.教会.实践—莫特曼的盼望神学》,页43-45。
[5] 路德十架神学:十架神学则尝试明白隐藏于十架苦难与屈辱背后的神。他认为人对神的认识,主要是在救恩论上,神透过十字架来启示的自己,正是把人对神的前设粉碎。神在十字架上启示的,不是人以为的神圣的能力和荣耀,而是神圣的每一个反面,是人的羞辱、贫穷、受苦和死亡,这些表面看来都是软弱和愚蠢的。因此路德吊诡地说,神是在这个启示上把自己隐藏起来,因为人不能立刻就认出这位神,只有靠着信心才能认识祂。最后,我们必须指出路德的十架神学一个关键的概念,他认为神藉之隐藏祂启示的苦难与羞辱,跟罪人的苦难与羞辱是平行的。他说,神是以祂受苦的「奇特工作」(opus alienum),来向罪人隐藏祂救恩的「真正工作」(opus proprium)。近代不同的神学家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工夫,有巴特(K. Barth)*、拉纳(K. Rahner)*、莫特曼(J. Moltmann)*及翁高(E. Jungel)*,有些地方他们还比路德走得更远呢。他们尝试从十字架的角度来更新我们对神的认识。
[6]其实初期基督教会已经有讨论这个问题,并且他们的答案是一致否定的。因为他们认为上帝不会为人类有任何感情的变化,是一种无感觉(divine impassibility)的观念。后来,十三世纪的亚奎那(Thomas Aquians)也只不过认为基督受苦只是按他的人性而言,对于神性来说,就根本是不可能。这样的思想一直延至威斯敏特信条,在第二章及三十九信条的第一条,也是一致地反对上帝受苦的观念。
[7]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信义宗神学家之一,在德国尔朗根大学(University of Erlangen)执教多年,绝大部分作品都是阐释路德的思想,为研究马丁路德的专家。
[8]莫特曼, “被钉十字架的上帝”,《被钉十字架的上帝》(香港:道风山基督教丛林,1994),页262。
[9]按笔者看法,莫特曼的圣父悲怜说,为着要被免落入异端的圣父受苦论里(这派的说法是神格唯一论的结果),就发展出一套有关三一十架神学的论调,既强调圣父与圣子是不同的,但在钉十字架这事件上,将两者看为一体。而圣灵的角色就是奉献的圣灵,并以其坚强的爱把圣父与圣子相联起来,以致这种爱能下达人间。
[10]周学信, “莫特曼的十架神学”,《莫特曼的心灵世界》(台北:雅歌出版社,1998),页94-97。
[11]莫特曼,《当代的基督》,四版(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页40-45。
[12]周学信, “莫特曼的十架神学”,《莫特曼的心灵世界》,页94-97。
[13]莫特曼,《当代的基督》,页40-45。
[14]莫特曼,《被钉十字架的上帝》,页250。
[15]莫特曼,《当代的基督》,页40-45。
[16]周学信, “莫特曼的十架神学”,《莫特曼的心灵世界》,页94-97。
[17]莫特曼,《被钉十字架的上帝》,页268。
[18]同上,页269。
[19]同上,页267。
[20] 参考本文,II.神学特色。
[21]卡森 D. A. Carson著,《认识苦难的奥秘》,神学基础丛书,二版(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1),页168。
[22] 同上,页185。
[23] 同上,页186-187。
[24]唐佑之博士 著,《苦难神学》(香港:卓越书楼,1991),页146。
[25] 同上,页154-155。
[26]卡森 D. A. Carson著,《认识苦难的奥秘》,页193。
[27] 同上,页191。
[28] 同上,页193。
[29] 唐佑之博士著,《苦难神学》,页159。
[30] 帕特森著,陈恩明译,《卡尔亨利》,现代神学家列传(香港:高示有限公司,1997),页121。
[31]卡森 D. A. Carson著,《认识苦难的奥秘》,页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