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    山

 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

 

 

罪与恩
 

东郑溪波


 



 

 “人的本相和 神的救赎”即“人的罪和 神的恩典”,这是一项有关真理(包括福音)的基本与内容的命题,《圣经》中已经表述和见证得非常清楚了。笔者不揣冒昧地在此略略分享这大好的相关信息,共勉。赞美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荣耀归 神的恩惠!



一、罪的起源与后果

日常生活当中,时常可以听见人说,现在的“世道人心”如何如何,过去又是如何如何。好象过去什么时代生活的大都是些“好人”,古代的道德风尚是如何了得,那时地上的人男的都是谦谦君子,女的都是贞洁淑女。确实,罪行在泛滥,犯罪的“技术”在“进步”,犯罪的手段在“更新”,有些更隐蔽,有些更肆无忌惮了,罪的“种类”也在“增多”。但是,罪的源头没变,都在亚当、夏娃那儿;罪的性质没变,凡是亚当、夏娃的后裔,罪性都是一式一样的。主耶稣指出:罪是从人心里发出来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7:20)人心,虽然程度有相当的区别,但其污秽的本质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什么是“罪”?《圣经》里提到的“罪”的概念与通常世界当中世俗法律所定义的“罪”有出入。旧约与新约中的“罪”字,原文意思基本一致,即“没射(击)中目标”。也就是说,人的不完全,没达到、偏离了 神对人的要求,没有符合 神为人所定下的美好的旨意。 神赐给人的是信心;不出于信心反映了其不出于 神。“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c) 神的自己和 神的旨意应是我们人生的目标, 神要求我们人向 神活着,活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放弃自己的意愿,遵守、顺从 神的旨意。违背 神的要求、命令、吩咐、诫命,不以 神为 神,抗拒、不认同 神的权威,是罪。凡不在主里、不照着 神旨意的所有思想行为乃都为罪;如此的人皆为罪人。



无疑,从《圣经》真理标准来衡量,人人都是罪人。罪人都伏在罪下,都伏在魔鬼的权柄底下。“就如所记: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 神的;



都是偏离正路,



一同变为无用。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



人的罪从始祖开始就有了。始祖亚当、夏娃是人的祖,也是罪的“祖”。 神造人安置在伊甸园,乃 神按着自己荣耀的形象创造的。而堕落的天使,就是魔鬼撒但,来阴谋撒下罪的种子,妄图破坏 神的计划。人被魔鬼试探,抵挡不过,骄傲抬头,竟怀疑 神的命令。一怀疑,一不信,就悖逆 神,就抗拒 神的诫命。夏娃是被蛇引诱,摘了智慧树上的果子,而亚当吃了他妻子夏娃递给他吃的禁果。在园子中的禁树上偷吃了一个禁止偷吃的水果,罪就进入了人类。首先的罪,不是偷窃罪,不是贪吃罪,不是破坏植被罪,而是抗拒 神的诫命的罪。人类犯的第一件罪,就是不听话的罪。不听 神的话,而去听魔鬼的话。罪,就这样进入了人类;人类,就从此失去了 神赐的荣耀、权柄和地位,失去了圣洁、善良,失去了平安、喜乐,失去了生命。罪性,成了人的本性,代代因袭。诚如圣灵感动大卫所诗: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人犯了罪,才晓得自己的羞耻。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做衣服遮盖罪的羞耻。“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创3:7)但,人为的方法是自欺欺人的方式,遮盖不了罪。堕落之下,亚当的两个儿子,因献祭(即侍奉 神)的问题,一个儿子(该隐)杀了他的亲兄弟(亚伯)。人类历史首宗谋杀案逃得过人眼,逃不过 神的审判。



人吃了“智慧果”,有了“智慧”,就有了“能力”。而这能力,在 神眼目中看来都是可憎可鄙的。动物没有自由意志,而人有,于是,人就有了实行自己意志的能力。这能力,凡出于自己意志而非 神旨意的,不客气地讲,都不会不是“犯罪”的能力,都是“自我保护”、“自我实现”、“自我彰显”,而不是为了荣耀 神。我们总习惯性地发问:人类总有善行吧?可《圣经》却不顾我们的“自尊”,说:



“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



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赛64:6a)



人与人之间有年龄、性别、身体条件、天赋、知识、教育、性格以及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差异,但其人性并没啥区别。“知识分子” 与道德水准的高低无关。政客中多为“马基亚维利”不择手段式的。“上流社会”比“下流社会”往往更惊人地肮脏,在彬彬有礼、道貌岸然的外表下,是自私、贪婪、虚伪、狡诈、残忍、尔虞我诈。古代皇帝中往往出了不少暴君,他们之所以当皇帝常常是由于与前任皇帝的肉体联系,并非由于他们的道德品质比一般人更糟。



《圣经》中对人的罪毫不隐讳,不管是著者所在民族(祖宗)的,还是个人(“自己人”)的罪,都直截了当地讲出来。想在心里的、行在暗处的,明处给说出来。“罪”的代词、形容描写词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如“罪孽”、“过犯”、“不义”、“悖逆”、“顽梗”、“邪恶”、“偏离正路”、“诡诈”等等。



什么是正的、圣洁的,什么是不正、不洁净的,都得有一个标准。“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13)律法,是从 神那儿颁布下来的衡量是否为罪的一种人可明了的标准。 神为以色列人制定了律法,以与非 神的选民分别为圣;同时,律法也显出罪为罪,扩充了对 神信仰和顺服守约的要求。用律法一界定、一衡量,罪就显露出来。律法是为人的过犯添上的,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乃是为应许之约,即 神的儿子用宝血所立的新约预备、铺路和效力的。



人的一个大罪,就是罪人不承认自己是罪人。一个人不承认自己是罪人,无异于是自我吹嘘说,自己是无罪的、是完全的,无异于是把自己当成无罪的羔羊,无异于是把自己抬高到惟有造物主才有的完全的地位。这样的人,不是愚昧,就是疯狂。(德国有个哲学家叫尼采的,搞了个“超人哲学”,把自己神化,晚年一直在疯人院度过,疯狂而亡。)“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心里没有真理的灵,就有别个的灵。说自己无罪,那是自欺欺人。连人也骗不过,不要说骗 神了。可以自欺,但欺骗不了 神。“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人可以不认识这位主,但主却与人人有关系;在祂眼前,人的罪不能隐藏。而人最大的罪,就是不认 神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在 神眼目中,这是人最不可饶恕的罪,是一个最大的罪。



人的罪性渗透、反映在人类的文化中。科学据称是越来越“进步”了,人们出行比古时方便,尤其是百年来的天文、物理学、“生命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认识到的宇宙、物质事实越来越趋同于、“证实”《圣经》的记载(只能遥远地朝事实方向靠近,人的“科学”永远无法抵达真理)。但技术被应用在罪人的手中,尖端武器成了轻易杀人与互相恫吓的工具,各种疾病种类也不见减少。把一些很是污秽的宣扬迷信、拜邪术、偶像、暴力、诡诈、污秽的作品(影视、小说、音乐、戏剧、美术、诗歌等)抬高到一个民族的“国宝”的地位,毒害着一代一代人的心灵。
    有罪就有罪的后果。亚当犯罪带来了死。“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我们的旧人(亚当的后裔)以前都是死在过犯罪恶当中的,被魔鬼、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所控制。“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私欲——罪——死。“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而,“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a)罪的唯一结局就是死。死是犯罪的最终结果。除了死,罪没有别的工价。除了死,罪没有别的结局。死也是罪的刑罚。罪导致死,罪必然遭致 神公义的审判,因 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是完全圣洁、公义的。审判的后果、判决的结果就是罪人的灭亡。



所谓“死”,就是“分开”,指灵魂与肉体的分开。这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情况。肉体归尘土,尘归尘。人,一个不自欺欺人的人,必须要面对自己灵魂的出路问题。“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 依据《圣经》记载,听过纯正福音而不信的人,结局是,阴间之后是审判,审判之后是硫磺火湖。而地狱,“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有些人听了福音后,仍不关心自己死后灵魂的去处与出路,甚至不信人有灵魂,以为“人死如灯灭”,或自欺欺人不去严肃思考、对待它。其实,一般的活人至多几十年后,就能完全明白了,只是,在世听过纯正福音而顽固不信的人,再没有得救机会了。)



二、人的挣扎与无望

人类各项事业在“进步”,却对扼制罪恶的人性毫无办法。人类并非不晓得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的,但往往容易在晓得什么是“善”的前提下以道德、正义的名义去做坏事,以神圣的名义干龌龊的勾当。



人类历史中,虽然其中有许多起伏(行为上的),总的来看,道德水准既无提高、也无降低,仍是亚当的罪性在人中,一直没有变化。靠人自己,抵挡不了内在的罪性,在人的肉体中,没有良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但亚当的后裔们从开始就一直在自作聪明地追求“人生真谛”、追求“真善美”。追求善,首先是掩盖恶、遮掩羞耻。在伊甸园中,人自作聪明地用无花果树的叶子遮羞。但 神一来,他们仍藏不住,良心受责备,就躲了起来。人不能也无法自己救自己。但人类一直在遮羞、在自我辩解,梗着脖子在泥沼中挣扎,在造“通天”的“巴别塔”,在自欺欺人中,陷入蒙昧中无法自拔。(人的科技进步、发现扩大、文化丰富多样化,这些都是有 神所赐的灵性与智慧在其中的工作。但并不影响 神看人可怜的光景。)人类的“事业”,如宗教、道德、文化(包括“高雅”文化、大众世俗文化、体育、科学、技术等),其本质都是为了企图追求完美(完全),来遮盖罪、不完全,来否定罪,来“完善”自己,来否定靠人类自身努力没有完全可能。



有些读书人可能会不以为然,会辩解说,你看,古代还是有许多正人君子的,可作人的效法榜样。我们不排除历代以来确实有些道德品质超过一般人的人。但若仔细去考察一下一些较客观的历史记载和个人阅历,会发现许多所谓有名的正人君子往往是“伪君子”,他们与一般的罪人区别有时仅仅是多了点虚伪的粉饰而已。虽然嘴上说的表面看似没啥漏洞,但言者的生命没有“重生”,遑论读者能改变旧生命么?且不说上古的舜,乱世中的刘备、诸葛亮、关羽、曹操,盛世中的李世民等政客,就是满口仁义道德的“先贤”也不例外。如孔子(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论语·子路篇》第18中记着,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注:偷盗)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偷窃就偷窃呗,哪怕不认罪,却还理直气壮、大言不惭地声称“直在其中”。如朱熹(儒家中的“程朱理学”的专家),为了报复与自己意见相左的朋友唐仲友,把一个名叫严蕊的妓女施酷刑,企图逼她承认与唐某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以达到败坏唐的名声的目的,却被严蕊拒绝。更有打着基督教旗号谋私利的洪秀全等人的表演。外国人的例子那就更多了,不胜枚举。人的本性,不管是古今中外,都是一式一样的,因同为亚当的后裔。只是有些人相对诚实些,有些人“表演才能”强、“能干”些。



就我们基督徒来说,有多少跌倒了的“信徒”不是坚持宣称自己是在正路上的呢?一个传道人,其侍奉路程中有多少时候不是为了自己得人的称赞而单单是为了荣耀 神的呢?又有多少基督徒不是完全为自己生活同时又声称完全是为主活的呢?又有多少信徒不是“拜偶像”的呢?(这个“偶像”就是人与其它的被造物质,包括在世上“成功”的人、“属灵领袖”等,更隐蔽的偶像还有“旧我”、“自我”。)



人徒然挣扎,上天无门,下地有路,不得释放。



喘息于罪、魔鬼的权势下,人生忙忙碌碌,生老病死,活着没有意义。“人的劳碌都为口腹,心里却不知足。”(传6:7)没有满足,没有喜乐,更断了盼望,绝了指望。正如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所罗门王所言: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



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传1:2)



人到世上走一回,空手来,空手回。“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提前6:7)但,人一死,人的罪,却要带去。



中国古代被尊为“圣人”的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一个人,即使在世代中不流俗、不同流合污,并坚持敬畏 神,但他如果没有 神的儿子作赎罪祭、作替罪羔羊、作中保,仍是与 神隔绝的;“获罪于天”时,就“无所祷也”了,祷告也难达于 神,难以被 神悦纳。



因 神的圣洁与人的罪,人 神相隔离。人,挣扎着,凭自己的努力,没有指望得着永远的生命。



三、神的救法与恩典

从 神的角度来看,人人都有罪,都丧失、亏欠了 神当初造人时所有的荣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但是, 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 神。“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6-8)



《圣经》记载了 神对人类救恩的方法与人类蒙 神救恩的历史。从内容看,除了 神的儿子作人子的主耶稣基督是毫无罪的,是完全的,所涉及的人多有罪行。不过,“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a)感谢主!经文到这里不是句号,接下去的一句话大有照亮我们这些原本无望的罪人的生命之光。“惟有 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b)有永生!不至于灭亡!不至于死!有 神的恩赐!在 神的儿子、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赞美主!荣耀归满有恩典慈爱的父 神!



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灭亡。“主所应许的,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神是有大有怜悯、满有恩典的 神。神为祂的儿子预备了身体, 神的儿子道成肉身降卑来到世上,就是为了拯救罪人。耶稣医病、赶鬼,传天国的福音,以大能见证祂是 神的儿子,是基督。 神的儿子来,作罪人的朋友,作税吏、强盗、妓女的救主。(同时也做法利赛人等自以为义的罪人的救主,只是他们鲜有人愿意。)耶稣基督代罪人受苦、受刑、受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恩,使接受这惟一的 神的救法的罪人白白得以称义。“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 神的爱借着祂的儿子耶稣基督表明出来。“因为 神就是爱。”(约一4:8b)



旧约时代的赎罪祭不能使父  神的心意得以满足,只有看见祂爱子的宝血才能满足父  神。  神只认耶稣的宝血,才赦免在其下的罪人。  神将祂爱子一次献上,作了永远的赎罪祭。“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  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12)耶稣基督的死是律法追讨的赎价,献的祭是律法规定的赎罪祭,祂用生命为罪人付清了赎价,用祂的宝血将欠了罪债的罪人赎买、救赎出来,为罪人除去罪的咒诅,使罪人摆脱了死的结局。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2:24)  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作成了永远的救恩。罪人犯罪,无路可走,  神使祂的儿子来为罪人担罪。  神的儿子替我们成为罪,担当我们的罪,代我们成为被咒诅的对象,代我们经历死亡、经历被  神的抛弃。   神的儿子代我们死过了,使罪人罪得到赦免,罪人的灵魂不必再死,白白得着永生,被收养为  神的儿女(孩子),圣灵内住,得到永远属天的平安与喜乐。  神为了将罪人从被撒但奴役的状态下赎买回来,竟付了祂爱子宝血的赎价(代价)!


    “我们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


    哦,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使罪的效力和后果再与我们无关无份了!


    “东离西有多远,


    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103:12)


    耶稣行的义却归到我们罪人身上。只有义的,才能蒙  神记念、蒙  神赐给永生。而罪人凭自己无法称义。“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


    其实, 神对堕落的人类的救赎大计从创世以来就已命定了。如,亚当、夏娃违命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后,就遭到了  神公义的审判。在对蛇(魔鬼)的宣判中,包含了  神对人的爱与恩典,为罪人预备和指明了一条生路: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


    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


    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


    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


    “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一3:8b)神的儿子践踏了魔鬼的权势,女人的后裔打伤了魔鬼的头,释放了罪人,并高抬了罪人,成为  神的儿女。


    神知道我们人的本相,晓得我们人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遮罪。要遮罪,要称义,要承受永生,只有靠  神自己的工作。“耶和华  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创3:21)用皮子代替人自己搞来的无花果树叶子。  神要人藏入基督、披戴基督;  神的方式要代替了人的方式。主耶稣基督就是  神给我们罪人预备的义袍。


    又如,  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为奴之家,预备了逾越节的羔羊作为牺牲。等等。


    以色列人本性并不比我们这些“外邦人”(相对以色列人而言)好多少,别无二致。他们达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守不了律法,无法遵守  神的诫命,可  神是慈爱的  神,恩典的福音就来到了。他们的得救,在于  神的救恩,在于  神与他们祖宗立下的永约,在于有赎罪的羔羊的血。在新约时代,就是在这个还没过去的恩典时代,接受  神的羔羊、主耶稣基督用宝血所立的新约的罪人就必得救。机不可失,时不我待。


    神救赎(赎买)、释放被魔鬼捆绑的罪人得自由的方式就是,  神的儿子作了赎罪的羔羊,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献了一次永远的完美的赎罪祭。这是  神作的惟一的救赎工作。这是  神的方式。  神,只认祂自己的方式,只承认与接受祂自己的工作。


    救恩已由主耶稣一位作好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1)罪人只要接受,就必得救、得永生。接受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每一个人(包括你、我,包括所有人)而死,接受祂作为个人的救主,就必得救。不论是谁(包括不论戴着什么样的“头衔”的人,如“教皇”、神学家),若不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就不得救。就看我们人自己,或自己担罪,或交给主担罪。就这么简单。而结局,却是非同寻常。“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接受  神的救恩,出死入生,这是主耶稣基督明明白白告诉我们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不是出死入生,就是死在罪中。“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约8:24)若不要死在罪中,只有一条路:信耶稣基督乃是那位自有永有的“我是”,是那位道成肉身的  神的儿子,祂在十字架上为罪人把命舍了,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救恩完全是因着  神儿子所成的义,才白白赐给罪人的。  神的救恩、  神的恩典就是  神一切丰富的祝福,就是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福音的使者被主差遣,为要释放被捆绑的罪人。“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  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恩典的福音就是让人悔改归正,从黑暗归向光明。  神的恩惠改变了罪人,许多时候在今生从肉眼也能看见:心思意念、爱好兴趣、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眼目脸光、态度话语等等,与没有得救的世人都有所不同了。


    当然,从《圣经》中我们可以读出,  神的救恩、  神的救赎大计不仅针对我们全人类,并且对全宇宙、整个被造的天地都有一套完美的计划。但于我们人而言,我们这些比蠓虫、灰尘还不如的罪人竟然蒙了  神如此的大爱、蒙了  神如此浩大的恩典,实在令天使也讶异,实在是宇宙间一件极其奇妙的无与伦比的伟大事件!正如诗人大卫被圣灵感动而无限感慨的那样:


     “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


    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8:4)


    人的罪,何等重何等深!  神的恩,何等奇妙、何等长阔高深!


    人类如此罪孽深重,可是, 神竟然没有丢弃我们人,赦免、饶恕了我们人。人与人之间的饶恕往往是有限的,而  神对人的饶恕是何等地大!“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人与人之间若饶恕七次就不得了了。中外历史上,许多“圣人”,教导别人要饶恕、饶恕,可嘴上一套背后一套,不但记恨,且报复起来比贩夫走卒还厉害。人与人之间的“饶恕”,比较起  神对人的饶恕,什么也算不上。


    蒙  神恩得救的人,对人的罪与  神的恩应有一个较不信的人或不晓得福音的人更清楚的认识。在教会中,常见一些现象,如,把教会看成是人的一个团体,甚至用世俗的标准、观念把人进行划分;为讨人的喜欢、拉拢人,不指出人的本相,即罪性;为教会兴旺祷告,常常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进自己所在的团体,而不是为了普天下更多的罪人得救,不是为了  神旨意的畅通;缺乏针对自己的忧伤痛悔的祷告;聚会时缺乏圣灵的运行,因为,“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等。人的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彼此求荣耀、有嫉妒缺乏爱、拉帮结派等现象公然挑战  神的权威,反映了许多蒙恩的罪人并不十分清楚罪人的本相与  神恩的浩大。人是何等地容易忘恩呢!甚至把  神的教会当作属人的会,亵渎了  神的恩,又是何等地可怕!我们罪人若夸口自己,只有自己的罪“可夸”。正如圣灵借保罗之口说,“如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31)我们基督徒所可、所能惟一夸口的就是  神的恩典,就是  神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作成的救恩!这也是我们信徒最大和惟一的福分与快乐!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说: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罗4:4—8)


    罪人因信白白得着救恩,是有福的!愿每一个罪人都得着这个最大和惟一的福分与快乐!


    罪人哪,当归向主!当接受  神的救恩,接受  神的恩典,即耶稣基督作你个人生命的主!诚如  神借先知以赛亚之口说:


    “我涂抹了你的过犯,象厚云;


    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


    你当归向我,因我救赎了你。”(赛44:22)
 

摘自:国度网